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国庆、中秋将至,为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落实,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以良好氛围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现就加强国庆、中秋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的十八大以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取得显著成效,但作风建设没有休止符。节日期间人情往来密集,“四风”问题易发多发,有的党员干部不收敛不知止,变换花样顶风违纪。局属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把抓好国庆、中秋期间有关纪律规定落实,作为坚定“四个自信”、增强“四个意识”的重要内容,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任务,作为巩固作风建设成果的重要举措,积极部署、主动作为,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和监督,做到早提醒、早教育、早警示。各级领导干部要强化责任担当,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落实各项纪律规定,并将通知要求传达到每一名党员干部,采取有力措施,从严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不忘初心、坚守正道,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自觉在思想上自警、行动上自律,形成清廉过节的良好风尚。
二、严明纪律要求,坚决做到“七个严禁”。局属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作风问题的顽固性、反复性,切实增强纪律意识,强化自我约束,坚决做到令行禁止,以钉钉子精神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细落实。一是严禁违规公款吃喝,不准违反中央和省、市委公务接待相关规定,大吃大喝或违规组织、参与“一桌餐”隐蔽聚会等潜入地下的吃喝活动;二是严禁公款走访,不准违规收送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消费卡、电子红包以及土特产品等节日礼品礼金;三是严禁违规发放节日福利,不准利用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或实物;四是严禁私车公养,不准违规借用、调用、换用、占用其他单位或服务管理对象的车辆;五是严禁公款旅游,不准接受服务管理对象安排的旅游等活动;六是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不准违规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七是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不准借机敛财。
三、加强监督检查,从严监督执纪问责。“两节”期间,局属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监督责任,聚焦“四风”问题新动向新表现,创新教育管理的方式方法,加强日常监督、突出抓早抓小、严守纪律底线,做到谈话提醒常态化、约谈函询规范化、责令检查精准化。要瞪大眼睛、拉长耳朵,及时发现党员干部身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打招呼、早提醒、早纠正,从日常点滴抓起,使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能受到纪律的约束。局监察室要坚持逢节必查,对“四风”问题露头就打,抓住不放,深挖细查,始终保持纠治“四风”工作的高压态势。同时,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坚持“一案双查”,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查处力度,对触碰“底线”、逾越“红线”的问题严查严管,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推动干部作风持续好转、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以作风建设的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