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庆祝“七一”党的生日之际,市纪委通报了5起维护基层群众利益履责不力的典型案件,9名党员干部因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监管失位缺位受到党纪处分,问责利器作用进一步彰显。开启“问责模式”,打破了部分党员干部只想做“太平官”的幻想,让为官不为者无处遁形,警示提醒广大党员干部,唤醒责任意识、传导履责压力、激发担当精神。
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古人云,在其位谋其政。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对共产党人来说,没有离开责任的权力,党和人民赋予权力的时候,更是压上了责任,权力有多大,责任就有多大,担当就得有多大。作为一名好干部,不贪不腐仅仅是起步线,更要把敢于担当作为可贵品质,在自己的“责任田”里履行好责任。落实好责任,就必须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首先应该从思想上严起来。思想认识不到位,行为方式上极易出现偏差。这次被点名通报曝光的9名党员干部之所以履责不到位、工作不主动,不是能力不强,而是责任意识缺失,对党纪党规没有敬畏之心,律他意识淡薄、未能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于这些党员干部,必须抓早抓小,及时遏制思想和行为上的不良倾向。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问责是起点不是终点,向履责不力者亮出问责“利剑”,并不是搞“事后算账”,而是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倒逼责任,让大多数党员干部受到触动和警示,切实增强担当精神和责任意识,从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保证党的领导坚强有力。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责不力的,就要坚持实行“一案双查”,有错必究、有责必问,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倒逼主体责任落地生根。只有树立“多扛责才能少追责,不扛责就要被追责”的意识,才能真正把主体责任扛起来,把监督责任落下去。(临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