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文明程度,扎实做好文明出行各项工作,按照市文明出行联席会议和市文明委《临沂市文明出行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责任分工,市住建局及时制定了《关于印发〈关于开展文明出行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临建党发﹝2017﹞6号)、《关于开展“志愿创城 共享文明”主题志愿服务活动的方案》(临建办发﹝2017﹞1号),将文明出行与文明创建工作有机结合。为迎接省文明委3月份对我市的第一次暗访抽查,特制定以下迎查预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强化广大干部职工法治意识、规则意识、公德意识为重点,以规范文明出行为切入点,坚持教育引导与依法治理相结合,重点整治社会普遍存在、严重影响环境秩序的公民出行不文明行为,促进文明旅游,进一步提升广大干部职工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
二、迎查措施
1、加强学习教育。组织全局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市民公约等,明确文明出行的要求,强化规则意识、自律意识,做到维护公共交通、维护公共秩序、维护公共环境,进一步提升广大干部职工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
责任单位:各科室、各单位
2、设置引导提示语。在临沂人民公园、人民广场、雕塑公园等公共场所醒目位置,广泛设置文明出行引导提示语,营造浓厚氛围,引导市民维护公共环境、公共秩序,自觉遵章、规范言行、文明出行。
责任领导:陈云祥
责任单位:人民公园、人民广场、雕塑公园
责任人:来凤涛、杨翰祥
3、深化公益广告宣传。充分利用公园、广场的环境条件及人流集中的优势,通过广告条幅、文明出行引导语,向广大市民、游客宣传文明出行知识,提高市民文明出行意识。对所监管市直建筑、市政工地进行全面检查,凡工地围挡未按要求数量(不少于工地围挡墙体面积的40%)发布公益广告的,要求立即整改,于3月16日前完成安装,限期内发布公益广告。
责任领导:陈云祥、张济民
责任单位:安质处、市政处、人民公园、人民广场、雕塑公园
责任人:杨建平、魏传炜、来凤涛、杨翰祥
4、开展“德礼满沂蒙”文明礼仪宣讲活动。发放市民文明手册,通过组织宣讲、举办讲座、编创文艺作品进行展演等形式,开展文明出行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工地、进社区活动,实现面上全覆盖,提升群众文明素养,营造崇德向善、文明有礼的社会氛围。
责任单位:安质处、市政处、人民公园、人民广场、雕塑公园,局属各级文明单位
5、组织文明出行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文明劝导日”志愿服务活动,组织本科室、单位志愿者到所包启阳路(通达路-蒙山大道路段)倡导文明出行,让文明出行理念逐渐深入人心。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要组建文明出行引导员、宣传队等志愿服务队伍,长期开展形式多样的文明出行、文明旅游志愿服务活动。同时针对市民、游人出行高峰及双休日、节假日的人流高峰,有计划地进行宣传引导,着力打造“文明、安全、畅通、有序”的公共环境。
责任单位:人民公园、人民广场、雕塑公园,各科室、各单位
三、相关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根据创城安排,省文明委将于3月份对我市文明出行工作进行第一次暗访抽查,检查成绩计入全年的文明城市测评。各科室、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此次迎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按照方案要求,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圆满完成文明出行各项应查工作。
二是搞好自查。各单位要对照责任分工,特别是迎查任务较重的公园、广场、施工工地,要进一步搞好自查、整改工作,对已达标的项目进一步巩固成果,对存在明显差距和不足的项目查找原因,对薄弱环节进行重点整治,全面做好此次文明出行迎查工作。
三是加强督导。涉及公园、广场、施工工地的主管单位要每季度上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局将组成检查组,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督导,对工作开展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