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2017年元旦、春节临近,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省市有关通知精神,巩固和深化纠正“四风”建设成果,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全局各基层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元旦、春节期间纠正“四风”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进一步严明纪律规定,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好节日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坚决防止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强化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向广大党员干部打招呼、提要求,层层传递压力,释放强烈信号。要加强舆论引导,广泛宣传节日期间的纪律规定,大力倡导绿色消费理念和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努力营造廉洁、节俭过节的浓厚氛围。全局各基层党组织的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遵守和执行规定,切实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监督和管理。广大党员干部要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规矩意识,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不折不扣地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二、严格遵守党纪法规,切实做到令行禁止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严格遵守中央和省、市关于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规定要求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坚决做到令行禁止,不打折扣,不搞变通。严禁以任何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借培训中心或机关内部食堂奢侈浪费;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公车私用、公车私驾、“私车公养”;严禁用公款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或将费用转嫁给下属单位、企业、个人;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三、严格执纪监督问责,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
局监察室要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进一步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强化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各类“节日病”。要按照“越往后执纪越严”的要求,紧盯具体问题,坚持从严执纪,对违规违纪行为一律零容忍、严惩戒,露头就打,动辄则咎,一查到底,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要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强化各科室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落实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一把手”的责任,对“四风”问题突出、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责,确保节俭文明廉洁过节。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