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广泛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播普及活动,大力倡导现代节日理念,引导人们在中华民族传统节日中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传承中华传统美德,根据市文明办《关于报送第三批“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优秀案例和优秀宣传栏目的通知》(临文明办〔2016〕26号)要求,现将“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优秀案例报送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立足“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进一步深刻认识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的重大意义,通过在全局选拔利用中华民族重要传统节日(春节、元宵、清明、端午、七夕、中秋、重阳节)开展活动中涌现出的有特色、有成效、有影响的优秀案例,进一步推动“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发挥更大作用,营造家庭幸福、社会和谐、民族团结、国家进步的浓厚氛围,形成向上向善、诚信互助的社会风尚。
二、推荐条件
紧扣“我们的节日”主题,组织开展传统节日民俗(辞旧迎新、慎终追远、爱国情怀、敦亲睦邻、尊老敬老、乐善好施、厚德仁爱等)活动:1、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2、充分展示传统节日深厚文化内涵;3、创意新颖,形式活泼,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地方特色;4、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感染力强,影响力大,社会效果明显,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已形成知名活动品牌。
三、活动步骤
1、2016年7月至10月,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及时作出活动安排,在推动“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全面开展的同时,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并形成资料。
2、2016年9月底,各单位上报优秀案例至局机关党委(案例及栏目选取时间为2015年1月至2016年10月)。
3、2016年10月初,向市文明办推荐报送优秀案例材料;2016年10月中旬,市文明办筛选后向省文明办推荐报送优秀案例材料。
四、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组织评选“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优秀案例,是深入推进“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的重要举措。要把“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与各项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坚持重在群众参与,坚持利民惠民,力戒形式主义。要通过这次评选,及时总结涌现出的新做法、新创造,把握工作规律,发现问题不足,不断提高活动水平。
2、扩大社会影响。要加大对“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的宣传力度,把每一个中华传统节日过成爱国节、文化节、道德节、仁爱节和传承节,让节日更富人文情怀。努力在活动和宣传中展示凡人之美、生活之美、社会之美,推动工作热在基层、热在青少年、热在活动、热在媒体,推动“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走进千家万户,打造中国人共有的精神家园。
3、认真组织材料。各单位要认真筛选案例,择优上报并填写《“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优秀案例推荐目录》和《“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优秀案例推荐表》,省级以上文明单位不的少于2个案例,各市级文明单位不的少于1个案例。请于9月底前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推荐目录》和《推荐表》,电子邮箱:lyjwdj@163.com;将相关图片、报刊、网页(可以是复印件、截图)或视频音频资料报送至局机关党委(金玉山大厦2210室)。联系电话:7673621、7673652。
附件:1、“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优秀案例推荐目录
2、“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优秀案例推荐表
中共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员会
2016年7月11日
关于报送“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优秀案例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