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基层党组织:
现将市委组织部《关于认真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固定学习日制度的通知》(临组通字[2016]20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局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严格落实“固定学习日”制度。固定学习日制度,是“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抓好专题学习的基本要求,是推动经常性教育规范化、制度化的重要保障,是落实“抓在日常、严在经常”要求的具体举措,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党支部每月至少固定2 天进行集中学习(可安排每个月的第一、三周或第二、四周),“两新”组织每月至少固定 1 天进行集中学习,具体时间由各党支部自行确定。
二、实行逐级备案管理。各党支部“固定学习日”实行逐级备案管理。局党委负责对局属所有党支部“固定学习日”进行备案。安质处、设计院、中裕燃气党总支,市政公司党委要对所属党支部“固定学习日”进行备案登记管理。
三、加强督导。局学习教育协调小组督导一组、二组要对负责督导的基层党组织采取定期督导抽查、检查、随机暗访等方式,督促抓好落实。对制度落实不到位甚至不落实、走过场的,将在全局进行通报,视情对相关党组织负责人追究责任,确保把“固定学习日”制度落到实处。
请各党支部将《党支部“固定学习日”备案登记表》,加盖单位党总支、党支部、公司党委公章后,于5月25下午5点前报局机关党委,电子版发邮箱。
联系人:盛丁蕊、李宗军,联系电话:7673621、7673652
邮 箱:lyjwdj@163.com
附件:《党支部“固定学习日”备案登记表》
局转发组织部固定学习日通知.zip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