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市文明办《关于开展“我们的节日•春节”主题活动的通知》(临文明办〔2016〕2号)、《关于在春节期间组织开展“志愿有我-温暖临沂”主题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丰富节日文化生活,决定今年春节、元宵节期间在全局开展“我们的节日•春节”主题活动,现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重点,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导向,深入挖掘春节、元宵节的文化内涵,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精心组织送温暖献爱心活动,着力深化主题志愿服务活动,展示我市精神文明建设和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努力营造辞旧迎新、团圆平安、尊老爱亲、和谐共融的节日氛围。
二、活动内容
(一)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公园、广场结合实际,可组织开展元宵灯会、游园会等活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可组织开展诗文朗诵会,组织广大干部群众诵读中华经典,感受传统文化的魅力;利用微博、微信、QQ等新媒体弘扬传统文化,传播正能量。
(二)精心组织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开展向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拜年活动。春节前,给道德模范寄发拜年信、年画和春联;走访慰问各级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等公民道德建设先进人物,帮助解决生活中实际困难,为他们送去节日祝福。开展各种关爱生活困难群众活动,深化结对帮扶、结亲连心工作,积极开展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困难户活动,帮助解决生活中实际困难。
(三)着力深化志愿服务活动。以讲文明树新风为主题,以助春运、献亲情、送文体、美环境、保平安为主要服务内容,以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农民工、残疾人为重点服务对象,在春节期间组织开展“志愿有我-温暖临沂”主题志愿服务活动,让志愿者参与到送温暖、献爱心的志愿服务活动中来。
1、志愿有我•温暖回家路。针对春运期间购票难,局相关职能科室、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组织本科室、单位志愿者深入工地帮助农民工办理网上订票、购买团体车票。
2、志愿有我•温暖社区情。在春节期间组织志愿者深入社区,集中开展打扫卫生、生活照料、平安建设等志愿服务活动,积极为他们排忧解难,送去新年的祝福。同时,要组织动员共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深入到社区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局属省级、市级、市直各级文明单位志愿服务队要深入社区,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3、志愿有我•文明旅游行。春节旅游旺季,公园、广场要组织开展好文明旅游志愿服务活动,通过志愿者大力宣传“文明旅游,从我做起”、“文明旅游,人人有责”理念,提升广大市民和游客的文明意识,从自身做起,主动引导、带动身边人文明出行、文明旅游。
三、活动时间
2016年1月下旬至2月中旬春节期间。
四、活动要求
(一)精心组织安排。各科室、各单位要把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作为我局2016年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高度重视、科学安排,加强组织领导,把这项工作办实办好,引导群众文明、和谐、健康、快乐过节。同时,要大力加强活动的宣传和引导工作,保证活动顺利开展。
(二)突出思想内涵。要精心设计和组织群众喜闻乐见、便于参与、乐于参与的活动项目,使人们在参与中享受愉悦、感知传统、陶冶情操。要突出思想内涵,坚持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贯穿活动始终,不断提高人们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
(三)注重实际效果。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充分尊重群众的意愿和情感,坚持厉行节约,倡导文明节俭过节,提倡用手机短信、网上寄语等形式拜年和祝福,营造现代文明新风。
请各科室、各单位及时将活动开展情况、活动图片、视频等活动信息,务于2月18日前报送局机关党委。
邮箱:lyjwdj@163.com,电话:7673652。
2016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