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市直机关工委《关于进一步深化“创服务优品牌、建服务型组织”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意见》(临直党工发[2015]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结合我局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要成立机构,加强领导。为进一步深化全局“创服务优品牌、建服务型组织”活动的全面开展,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局属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并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确保整个活动有人抓、有人管,层层推进,全员参与。
二要深化措施,抓好落实。我局于2013年5月印发了《关于开展“创服务优品牌、建服务型组织”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意见》(临建党发〔2013〕15号),提出继续打造我局“建设为民扮靓城乡”这一服务品牌,并要求各科室、各单位层层设计服务创新项目。目前,创建活动进展不平衡,有的无创建项目;有的无创建措施;有的拓展延伸不够,未向基层窗口、科室延伸;有的创建效果、创建氛围不够。由于我局业务工作,涉及的服务对象、服务内容不同,创建范围需进一步向各业务科室、服务窗口和党员延伸,应注重向基层延伸。各科室、各单位作为服务群众的重要平台、窗口,要结合本科室、单位工作职能和岗位特点,围绕全局“建设为民扮靓城乡”服务品牌,精心设计、筛选适应形势发展、贴近群众需求的服务项目,打造特色鲜明的服务载体、服务平台,局机关每个科室、局属每个单位要至少上报1个服务项目,并明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措施。局属各单位,凡本单位设立自己品牌的,要搞好层层设计、凝练提升,打造群众满意的、有亮点有特色的服务品牌。
三要加强督导,健全制度。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对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调度、督导,并选取基础条件好、工作进展快的单位建立“服务型党组织示范点”,以点带面,发挥引领作用,推动为民服务制度化、规范化和创建活动持续深入开展。
请各科室、各单位于9月16日前将创建方案及服务项目、服务措施报机关党委。
联系电话:7673652 邮箱:lyjwdj@163.com
中共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员会
201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