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市文明办《关于在“3.5学雷锋日”期间集中开展
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临文明办〔2015〕10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积极组织本单位志愿者于“3.5学雷锋日”期间,按照市里确定的活动内容,做好一项或多项志愿服务活动,真正把活动做出影响、做出品牌、做到群众心中。我局计划5日上午9:00-11:00组织志愿者到兰山第六网格责任路段开展环境卫生整治等志愿服务活动。
请各单位特别是各级文明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利用“3.5学雷锋日”的有利契机,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要安排专人负责,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留好活动有关资料,并及时将活动开展情况、活动图片、视频等活动信息报局机关党委,以便汇总上报。
2015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