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为进一步规范市政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提高市政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并借鉴其它城市市政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经验,现就在全市市政工程施工现场推广使用新型塑料临时围挡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推广使用意义
施工现场所搭设的临时围档按其所用的材料、式样与标
准不同而分为不同的类型。近年来,新型塑料临时围挡在市政工程中被广泛采用,其中以注水式全塑施工围挡和立柱式PVC复合围挡最为美观、经济耐用和节能环保。
与传统的临时围挡比,这种新型塑料围挡的优点是可以抗恶劣天气,始终保持色彩的稳定和耐久性;对灰尘污物可以直接冲洗,利于保持工地现场清洁;装配简单、拆卸方便;可重复多次使用,有效降低投入成本,减少对城市的二次污染。另外,围挡上还可喷涂企业标志、宣传标语、公益广告等,不影响市容市貌,符合节能环保及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
二、设置要求
工地四周应连续设置硬质围挡,围挡高度应不低于1.8米。
(一)注水式全塑施工围挡:适用于工期比较短、规模比较小的工程。一般是指市政基础设施涉及道路挖掘、临时占用、中小修及应急抢修工程。
(二)立柱式PVC复合围挡:适用于工期比较长、规模比较大的工程。一般是指新建、改建、扩建及大修等市政工程。
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要结合本行政区域实际情况,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在市政工程中逐步推广使用。
特此通知。
附件:1、注水式全塑施工围挡制作标准
2、立柱式PVC复合围挡制作标准
附件1 注水式全塑施工围挡制作标准.doc
附件2 立柱式PVC复合围挡制作标准.doc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