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建设局、临沂蒙山旅游区规划建设环保局,局市政科、公用科,安质处、市政处、公用处:
现将省住建厅《关于转发住建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市政公用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鲁建城建字〔2017〕48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一、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吉林省松原市发生的燃气事故,暴露出了该市市政公用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诸多问题,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各县区住建局和局有关科室、单位要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扎实做好市政工程建设和公用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整改,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要严格落实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置责任。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及时调度和掌握日常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及时按照《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置办法》进行上报。
三、要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集中排查治理工作。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集中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活动,及时开展大排查、快整治工作。
四、要认真总结今年以来的工作、精心谋划下一步的安全生产工作。请各县区和局属有关单位认真梳理今年以来的安全生产工作,将开展的工作、存在问题和下步打算,形成书面材料。
市政行业安全生产情况请于8月10日上午12:00前报送至市住建局市政科。联系人:程鹏飞,联系电话:8051920,邮箱:jsjszk1920@163.com。
公用行业安全生产情况请于8月10日上午12:00前报送至市住建局公用科。联系人:陈斌,联系电话:7673603,邮箱:lyjsjgyk@163.com。
关于加强市政公用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zip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8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