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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印发《关于深化市级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临办发2021【1】号)的文件精神,临沂市住房保障中心拟向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请债权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织申报债权。
特此公告。
202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