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建设办公室、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建设局、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园区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各建筑业资质企业: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工程建设工法开发工作,引导和促进建筑施工企业提升施工技术管理和质量安全水平,决定开展2021年度全市工程建设工法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一)申报主体
工法申报遵循自愿原则,凡注册地在本市建筑业企业(含园林绿化企业)、工法依托工程项目在临沂区域内的市外建筑业企业,均可申报。
(二)申报类别
工法申报分为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园林绿化工程等工程类别,申报单位按工法专业类别分类申报。
(三)工法要求
1.主要完成人员。一家企业独立申报的主要完成人员不超过5人;企业联合申报的,最多不超过2家单位组成,主要完成人员限定7人以内。
2.工法开发要求。申报工法须在企业级工法基础上进行申报且经过不少于两项工程实践,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符合《山东省建筑工程工法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四)申报材料
1.申报书用A4纸正反面打印装订(一式一份),word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gjsklyy@163.com
2.申报材料为纸质版材料一份,电子资料以U盘形式提交;
3.市外进临施工企业申报工法的,须提交建设主体(甲方)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二、评估组织
(一)对申报的企业,市住建局将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审核;
(二)审核主要采取查阅相关档案材料方式进行,负责对申报工法的查新;
(三)申报单位存在弄虚作假或剽窃等行为的,记录不良行为,实施信用惩戒,3年内不再受理工法申报;
(四)通过市级工法评估且达到省级工法要求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推荐;
(五)本次工法评估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申报时间
请各建筑业企业、有关单位认真组织申报,于2021年4月30前将工法备案表(见附件)、工法资料报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施工技术科。具体评估时间另行通知。
四、评估结果认定
经过专家组评估,符合工法有关规定的,将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将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正式文件发布,对达到省级工法要求的,进行省级推荐。
联系人: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 ,施工技术科 郁静,
电话:0539-8310021 , 邮箱:sgjsklyy@163.com。
附件:1.临沂市工程建设工法申请书
2.临沂市工程建设工法编制说明
3.临沂市工程建设工法申报一览表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