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市2015年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验收及“十二五”期间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总结工作,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有关要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对2015年全市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进行集中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15年已完成的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2011-2014年已改造完成并经县区验收合格,尚未进行市级验收的项目,本次一并验收上报省厅备案。
二、验收安排
节能改造项目应已完成项目实施单位自验和县区验收,县区建设主管部门应将“十二五”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总结报告(编写大纲见附件1)、“十二五”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基本情况表(见附件2)、2015年度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验收合格备案表(见附件3)编写、填报完毕并加盖公章,5月7日前报市住建局节能办(电子版发送到邮箱:lyjzjnb@126.com)。
三、验收内容
(一)改造工程完成情况。
(二)改造工程资料情况。
(三)改造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
四、验收步骤
(一)听取节能改造项目情况汇报,审查项目实施单位提交的验收资料。
(二)实地检查改造项目,对工程完成情况进行逐一核查。
(三)形成项目验收意见,对未能通过验收的工程项目,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五、有关要求
市级验收预计将于5月中旬开始,具体赴各县区时间另行通知。请各县区认真做好市级验收准备工作,同时认真编写报告、填报有关表格,确保填报内容真实、准确。验收和填报工作中如有问题,请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节能办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
贾庆东:7673692 李会涛:8112655 刘元伟:7673695
附件:1. “十二五”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总结报告编写大纲
2. “十二五”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基本情况表
3. 2015年度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验收合格备案表
2015年既改验收附件--电子版.zip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