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建发〔2016〕24号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市大气办扬尘治理督查项目整改及处理情况的通报
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属有关科室单位:
按照《临沂市大气污染防治2016年攻坚行动方案》和《临沂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为确保扬尘治理工作持续有效推进,促进工地文明施工,市大气办对城区工地扬尘防治和现场管理情况进行了督查和后督查,现将被督查项目及整改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从监督检查情况来看,部分工地能够按照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管理,扬尘防治效果明显。主要体现在执行扬尘治理“6个100%和一个摄像头”要求,对工地道路进行了硬化,定期喷淋、洒水,裸露泥土、建筑垃圾进行了覆盖,设置了围挡、配备了车辆冲洗设备并对出场车辆进行冲洗,施工现场干净整洁。
二、存在问题
仍有部分项目存在重视程度不够,现场管理人员责任没有得到有效落实,存在工地道路未进行硬化,冲洗设施形同虚设,沙土未覆盖,施工现场管理混乱,扬尘防治不到位等问题。为促进工作,加强整改与处理,现对2016年春节以来被督查项目整改及处理情况予以通报(详见附件)。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各方扬尘治理主体责任。充分发挥监督管理作用,构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确保扬尘治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动态监控,严格落实扬尘治理措施。
(二)严肃查处扬尘污染违规行为。按照建设生态临沂的总要求,对扬尘治理全面实行网格化管理,采取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的措施,加大检查督查力度。对于整改措施不落实、降低扬尘治理标准的施工工地,要责令停工整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从重、从严处罚,并追究领导责任。对督办问题整改反馈、处罚情况每周四报城市扬尘治理协调推进办公室。
(三)加强扬尘治理常态化、长效化管理。把扬尘治理纳入日常检查的内容,加强常态化、长效化检查督查,进一步提升建筑工程绿色施工、文明施工水平。
附件:被督查项目整改及处理情况统计表
附件:被督察项目整改及处理情况统计表.xls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