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清单
1.指导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及绿色建材推广应用方面工作。
2.指导城市房屋建筑市政施工(含拆除)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3.指导城市供水、雨污合流制管网改造、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等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工作。
4.指导各县区推进清洁取暖建设工作。
二、生态环境问题公众举报受理和处理机制
公众可通过我局门户网站交流互动栏目中局长信箱或拨打生态环境问题举报电话(0539—8112979)等渠道举报生态环境问题,也可联系负责科室反馈具体问题。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及时核实问题,整改问题,反馈处理结果。
节能与科技科负责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及绿色建材推广应用方面工作,电话0539-8307168;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负责城市房屋建筑市政施工(含拆除)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电话0539-8112055;公用事业科负责城市供水、城区清洁取暖建设工作,电话0539-7673689;市政建设科负责雨污合流制管网改造工作,电话0539-8051920;村镇建设科负责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和农村清洁取暖工作,电话0539-8112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