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租赁型人才公寓建设管理政策的通知》(临政办字〔2024〕26号)、《临沂市市级租赁型人才公寓分配暂行办法》(临建发〔2024〕3号)和《2025年临沂市租赁型人才公寓申请报名公告》等相关规定,拟于近期组织人才公寓选房(选房人员摇号结果已于2025年7月25日公示)。其中,市级人才公寓定于7月31日选房,县区人才公寓选房时间由各县区确定后另行通知。现将市级人才公寓选房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房地点
临沂应用科学城人才学术交流中心一楼101会议室(位于兰山区北城新区长沙路西首与羽山路交汇处,从北门进入)。
二、选房人员
申请本批次市级人才公寓,符合选房资格且在规定时间到达选房现场的人员。本次符合市级人才公寓选房资格的人员819人,其中,高层次人才(首席技师、特级技师)6人、博士研究生39人、硕士研究生160人、本科生(高级技师)614人。选房人可根据本批次市级人才公寓分配数量及摇号结果,自愿到选房地点参加选房。
三、时间安排
7月31日(周四)9:00开始选房,选完为止。
四、选房规则
1.按照高层次人才(首席技师、特级技师)、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高级技师)依次选房,选完为止。同一人才层次,按照摇号排序选房。
2.选房人员应按照规定时间到选房地点集合,参加选房。选房人员未按时到场选房的,工作人员有权安排该序号后的人员选房,该选房人员可以排在本人才类别最后选房;错过本人才类别选房的,可以安排在下一个人才类别最后选房;仍错过选房的,安排在本科人才类别的最后选房。
3.选房人须持本人身份证件参加选房。因故不能参加选房的人员可以委托他人代为选房,选房时,被委托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人才公寓选房为实名制,选房人不得互相调换选房顺序;选房确认后,选房人信息即与所选房源信息匹配,不能更改及调换房源。
5.选房人放弃选房的,选房成功后未签字确认的,选房结果公示期满后7日内未与运营管理单位签订人才公寓租赁服务合同、缴纳相关费用、办理入住手续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本批次人才公寓选房权,可以继续申请租赁其他批次的人才公寓。办理入住手续后,提前退租的,自退租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租赁人才公寓。
五、看房安排
7月29日-30日(9:00-11:00,14:30-17:00),万和广场人才公寓(北城新区广州路与蒙河路交汇西北,从东门进入)开放,选房人可实地参观。
咨询电话:13053971933,13053972011(8:30-11:30,14:00-17:00)。
临沂市人才公寓建设管理工作专项小组办公室
202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