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是为了进一步落实国家节能减排工作部署、改善城市环境质量、提高公众的环境意识、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大社会公益性活动。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大力推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的要求,积极响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提出的开展2009年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的倡议,特制订本方案。
一、活动背景
9月22日是“世界无车日”。此项活动1998年起源于法国巴黎,兴盛于欧洲,并快速发展到美洲、亚洲,已经成为一个世界性的环保运动。2008年我市与全国108个城市一起,签署了中国城市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承诺书,成功开展了城市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今年将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发动社会力量,开展范围更广泛、形式更多样、内容更具体、影响更深远的临沂“2009年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
二、活动的主题与宗旨和要求
主题:“健康环保的步行和自行车交通”
宗旨:举办此次活动的宗旨在于提高临沂的形象,提高政府和市民对节能减排、建设两型社会、可持续城市交通发展的认识,促使政府更新观念并采取有效措施改善自行车交通、步行交通和城市公共交通等绿色交通方式的设施及服务,唤醒市民对出行方式选择和社会责任关系的认识,增强市民的环保、健康、使命意识,进一步促进城市和谐发展。
三、活动组织领导
举办城市无车日活动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政策指导、交通组织、媒体宣传、部门协调、公众参与等多个方面。成立活动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委宣传部、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城管执法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局。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求做好活动宣传推进工作,严格按照活动组织手册要求,落实各项“规定活动内容”和“参考活动内容”,包括:市长发表专题讲话,市领导带头参与活动;邀请社会各界召开研讨会、网上交流,采取改善城市公共交通状况的长效措施;通过电视台、广播电台、网站、报纸等媒体进行宣传报道等。
结合临沂特点,对本项活动提出四方面总体要求:一要充分发挥党政机关的示范带头作用和大型国有企业的响应;二要形成政府主导、市民参与、舆论引领、全社会动员的工作机制;三要市区联动、条块结合,依靠社区街道、大型企业和各级各类学校、民间组织开展各项工作;四是要深入贯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作要求,注重学习国内外其它城市工作经验,根据临沂特点形成工作特色。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9月22日以前)
活动内容:落实各项宣传工作,包括:市电视台、广播电台在活动前2周滚动播出公益广告和宣传片,每日20:00-22:00播放公益宣传片不少于1次,其它时间不少于2次;媒体开辟专栏进行跟踪报道;在街道学校张贴宣传海报;组织公交品牌线路示范。通过这些活动,宣传健康环保的步行和自行车交通,提高市民知晓率,营造活动氛围,在全社会构建绿色交通文化,让绿色出行成为社会时尚。
(二)主题活动阶段(9月22日)
1、活动启动仪式
活动内容:选择在滨河路举行2009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启动仪式,市政府领导参加活动,发表专题讲话。
2、改善步行环境和非机动车道展示
活动内容:开展改善城市道路步行环境和非机动车道规划的宣传展示;完善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周边过街斑马线等步行设施;对占用人行道停车行为进行执法宣传。
3、清洁能源车辆展示
活动内容:开展CNG、二甲醚、燃料电池等新能源公交车辆的展示宣传活动。
4、公交车辆品牌线路服务展示
活动内容:公布2008年公交品牌线路评选结果;征求市民对公交建设意见。
5、举办“城市最好的街道”民意评选活动。
活动内容:评选活动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多种形式举办,让市民广泛参与,并于无车日当天公布评选结果。
(三)无车日(9月22日)
1、范围设定
无小汽车倡导区: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求,由市公安交警部门划出一定区域作为无小汽车倡导区,倡导小汽车不驶入此区域。
2、禁行时间和规定。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求,9月22日上午7:00~下午19:00设定为禁止通行时段。活动当日在无小汽车倡导区内除出租汽车和特种车辆以外,其它小汽车一律不准驶入。
3、管理措施。由市公安交警部门统一发布限行措施,禁止小型客车(蓝色牌照)进入禁行区域。市交通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在无车日活动当日增加上述区域、路段公交运能。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带头,不在倡导区内使用小汽车。
4、其它活动。市领导带头参与滨河路健康行走、骑自行车、乘坐公共交通等活动;绿色出行咨询;组织志愿者开展绿色出行宣传展示;开展市民问卷调查和环保跟踪监测等。
(四)后评估工作(9月下旬)
活动内容: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考评办法进行考核检查;对在本次活动中表现良好和贡献较大的单位、企业或社会团体由政府部门对其进行表彰。
五、责任分工
1、市委宣传部:负责制订活动的新闻宣传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整个活动的拍摄、前后期的新闻征集、制作、报道等相关工作。
2、市建设局:负责活动的全面协调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单位按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定期召开办公会议,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举办“城市最好的街道”民意评选活动,公布我市城市道路建设维护情况。
3、市交通局:负责宣传临沂公交优先发展计划及实施情况;负责制订公交运营和调配方案,并组织实施,确保该活动期间市民正常的公交出行。
4、市公安交警支队:负责划出一定区域作为无小汽车倡导区,制订交通组织方案,并组织实施。
5、市环保局:负责宣传有关环保知识,并组织相关咨询活动。
6、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对市区占用人行道停车行为进行执法宣传。
7、市滨河景区管委会:负责活动启动仪式场地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