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作为维护建筑企业职工合法权益的有效措施,认真做好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征收工作,有力地促进全市建筑业的健康稳定发展。2013年1到10月份,全市累计收缴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3.4257亿元,与去年同期增长61%,完成全年计划任务的260%,市直及9县5区劳保机构全部超额完成当年任务。
强化政策宣传。不断加大宣传力度,深入施工现场和政务大厅进行宣传,全面系统介绍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的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有效提高全社会对劳保金征收工作的认识。罗庄区征收额突破3000万元,河东区、经济开发区收缴额突破2000万元。莒南、蒙阴、郯城、费县、临沭等县区收缴率均达到较高水平。
强化制度保障。设立“目标化、标准化、信息化”的全市劳保金“三化”管理新模式;制定市、县区二级劳保金收缴目标责任制;在全市范围内建立工程项目相关信息报送制度,及时全面掌握各县区工程项目应缴额、实收额情况。
强化部门联动。充分发挥建设主管部门和政务大厅联合办公的作用,对不缴纳劳保金的工程项目,不予招投标、不予发放施工许可证;未结清劳保金的工程项目,不予综合验收,不予验收备案;未规定缴纳劳保金的建设单位列入“黑名单”,对其以后新开工的项目,均不再签订缓缴合同,必须足额预缴劳保金后,方可办理施工许可手续。
(委办公室 市劳保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