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我市“双拥共建”成员单位,市建委充分发挥拥军职能优势,立足基层,服务大局,注重建设,大力开展多种形式的双拥工作,形成军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大好局面,营造了军爱民、民拥军,军民鱼水一家人的社会氛围,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受到军地双方的充分肯定。
一是积极主动做好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委党委高度重视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把做好转业干部安置当做重要的政治任务和政府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列入重要议事议程,和建设工作一起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认真研究掌握国家的军转政策和市里的方案,结合单位实际保质保量完成下达的计划,不推托、不上交矛盾,与人事部门早衔接,主动搞好配合。转业干部一经人事部门分配到我局,第一时间接收,人事科及时予以办理手续,主动了解军转干部的实际情况和现实要求,及时安排具体工作,并积极帮助军转干部安家落户,使他们能尽快转换角色,融入新的工作环境。
二是切实充分发挥军队转业干部的作用。军转干部到地方之后,最大的苦恼是如何尽快的施展才能,和其他干部一起共同成长。委党委认为接收军转干部既是完成计划,又是接收人才,能带来部队的良好作风。因此,军转干部来到我委之后,委党委总是根据其实际情况,予以适当的安排。在职务上,根据国家的政策安排到位,在岗位上要充分发挥其个人特长、专长,在竞争上岗、竞聘上岗时予以倾斜,使军转干部得到充分的尊重,才能得到充分的展现,使他们在角色转换过程中不产生心理落差,从而全身心地在新的岗位上做出新的业绩来。目前,全委共有军转干部200 余名,其中正县级1名,副县级7名,他们很多都是在建设系统成长提拔起来的。
三是认真热情帮助军转干部搞好生活安排。在接收军转干部的同时,也把军转干部的家庭、子女的工作、学习、生活等问题一起接过来。单位正在建住房的,和原有职工一起参与分配;积极联系安排其子女就近入学;帮助无工作的家属、子女尽快就业;帮助其办理户口转移、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各种手续。要求各委属单位发挥各自优势,为军转干部解难题、办实事,并把军转干部安置列为评先树优一票否决的情况之一。
四是全面落实军转干部的各项优抚待遇。对于符合优抚标准的军转干部,从感情上贴近,从生活上照顾,积极协助其办理各项优抚待遇的兑现工作,对于一时难以批复的,做好解释、疏通。对于家庭生活十分困难的,单位组织职工捐款捐物及时予以帮助。2003年以来,建设系统未出现一例军转干部越级上访现象。
五是节日期间认真做好走访慰问工作。每年“春节”、“八一”,委领导都带队走访慰问驻军部队,为官兵添置音响、电脑和洗衣机等用品,并召开座谈会,互通军地发展和建设,交流意见和建议。同时还要求委属各单位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对军烈属、伤残军人和重点优抚对象的走访慰问。2003年以来,共支出慰问金30余万元。通过走访慰问,进一步密切了部队与地方的关系,加强了相互了解沟通,增进了军民之间的团结。
六是采取多种形式拓展军民共建活动内容。 坚持经常开展军民共建、军地互办实事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到临沂军分区训练基地参加“军事日”活动,进一步强化建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国防意识和纪律作风建设。积极为驻军部队办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在民兵训练基地、幼儿园建设等工程建设中给予了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支持。
通过这些活动,不断增强了全委干部职工国防观念和双拥意识,营造了军爱民、民拥军的浓厚氛围,促进了军政军民关系良好发展。(办公室 人事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