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做好《临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工作,进一步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提升我市精神文明建设水平,11月27日上午,市住建局组织志愿服务者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开展《临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活动。
本次活动旨在让市民群众了解“携犬出户未用牵引带,未及时清理犬只粪便”等多种普遍存在的不文明行为,将面临行政处罚。志愿者们现场为市民群众发放近500余张宣传材料,为《临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正式实施掀起了宣传热潮,营造了良好氛围。
文明临沂人,我们在行动,市住建局广大干部职工将以《临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为标尺,从自我做起,从点滴做起,共同汇聚起文明临沂的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