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春节将至,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即将进入高发期。为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确保辛苦一年的广大农民工拿到钱过好年,为做好全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市住建局积极做好以下工作。
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清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稳定大局。近年来,全市住建系统坚持防欠、清欠并重,持续加大工作力度,积极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也应看到,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仍较突出,欠薪投诉数量依然较大,形势依然严峻。年关将至,大批农民工开始返乡,如果不能及时领到工资,不仅直接影响到农民工家庭生活,还可能引发一些极端行为甚至群体事件,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各县区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的严峻性、重要性,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采取各种有力措施,把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加强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各县区建设主管部门要立即对本地区在建工程项目全部拉网检查一遍,细致核查建设单位工程款到位情况,施工单位是否及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切实摸清欠薪底数,建立工作台账,有针对性地拿出解决方案,安排专人靠上解决。要重点核查村镇工程、房地产开发项目和外地企业承揽的工程。要对有举报投诉或发生过拖欠的企业和项目进行重点监督,对存在工资拖欠隐患的工程项目实施重点监控,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筹措资金,确保农民工工资发放。发放工资时,必须直接将工资发放给农民工本人,并保存相关发放签收凭证,严禁将工资交给班组长、“包工头”等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进行发放。
强化责任落实。各县区建设主管部门主要领导要把抓清欠、保稳定作为春节前建设工作的重中之重,亲自部署研究、亲自组织协调;分管领导要靠上抓,亲自带队检查,亲自处理疑难案件。要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对在建工程的拖欠问题,由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企业所在地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企业跨县区施工发生拖欠的,涉及的县区之间要及时沟通,互相支持,共同解决。对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设项目,按照“总包负总责”和“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用人主体单位责任。各县区建设主管部门要组织召开施工企业负责人、工程项目负责人会议,就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进行专题安排。
及时有效地处置欠薪上访案件。各县区建设主管部门要健全组织机构,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向社会公布投诉地点、投诉电话、投诉方式,落实工作人员值班制度,及时受理农民工投诉。要妥善处置农民工工资投诉案件,符合规定的要及时处理,不符合规定的要做好法规政策解释工作,坚决防止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不作为现象发生。要强化排查化解工作,对潜在问题隐患提前着手,及早化解。要进一步健全应急处置预案,妥善应对群体讨薪行为,坚决防止恶性事件发生。对重点案件落实专人包案、专项督办。对确实无法立即解决的问题,按程序启动劳务工资保证金,解决农民工生活急需。
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处罚力度。对发生拖欠行为的企业,记入信用档案,因拖欠导致集体上访且配合处置不积极的建筑企业,依法依规采取限制市场准入、停止招投标资格等措施。对欠薪上访中暴露出的挂靠、转包、违发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从严处罚。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对鼓动或组织人员以讨要农民工工资为由,索取不正当利益的企业和人员,要协助公安机关依法惩处。市住建局将在春节后集中通报一批处理欠薪投诉不及时、造成不良影响的企业,向社会公开曝光,情节严重的将上报省住建厅进行处理。各县区要及时将有问题企业名单及拖欠情况上报市住建局。(市场管理科 行业发展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