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市住建局代市政府起草的《临沂市城市供热条例(征求意见稿)》(下称《供热条例》),已经由市政府法制办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作为我市2016年地方性法规立法调研项目,《供热条例》的起草立足于临沂城市发展和民生需求,以依法保障供热用热为出发点,在根据临沂供热实际酝酿的基础上,市住建局配合市人大、市政府法制办进行多方面调研论证,先后组织召开了供热企业、用户、物业公司及各县区供热行业主管部门座谈会,对各方意见进行收集、整理、研究、吸收,并先后赴青岛、威海、大连、沈阳、滨州等城市进行调研,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经多轮修改,形成送审稿报市政府法制办。
《供热条例》共八章,五十七条,包括总则、规划和建设、供热管理、用热管理、设施管理、投诉及争议处理、法律责任、附则等内容,着力解决供热小区入住率标准、供热室温检测办法及退费标准、落实热计量收费要求、强化市区供热管理等问题,进一步推动我市城市供热事业健康发展。(政策法规科 市公用处 公用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