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新型城镇化工作深入推进。编制实施了《临沂市新型城镇化规划》,研究出台了《关于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意见》和《现代城镇体系规划》,配套完善户籍、教育、医疗、养老等方面的推进措施,加快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政策体系初步形成。19个小城镇被确定为全国重点镇,22个被列为省级示范镇,12个农村新型社区入选全省示范社区,沂水县和兰山区义堂镇分别成功申报为省级和国家级新型城镇化试点。截至2015年底,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5.3%,“十二五”期间年均增长1.4个百分点;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4.3%,高出全国平均水平7个百分点;中心城区人口和建成区面积分别达到205万人、213平方公里。
二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十二五”期间,全市完成城建投资341亿元,北城新区二期、西部新城、火车站片区、汤泉旅游区等重点片区加快建设,蒙山大道高架路、临工大桥等重点工程竣工通车。大力实施“四供两排”工程,中心城区集中供热、管道燃气、公共供水普及率分别达到65%、91%和70%。县城路网进一步完善,新建道路桥梁38座,新增道路面积600万平方米,9个县城全部实现了集中供暖。
三是小城镇和农村新型社区建设成效显著。大力实施村镇跨越赶超工程,全市完成村镇建设投资160亿元,24个重点镇(示范镇)完成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9亿元,101个乡镇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实现了天然气“镇镇通”。全市新建农村住房55.8万户,完成危房改造9.3万户。以“气上楼、水治污、暖入户、饮水达标、环卫保洁市场化物业化”五项工程为重点,不断完善农村新型社区基础设施配套,全市已建和在建的农村社区608个,已入住社区446个,“气上楼”用户达到22万户,“水治污”社区434个,“暖入户”社区133个。
四是建筑业健康发展。建筑业产业规模日益壮大,支柱地位更加突出,累计完成建筑业总产值3048.8亿元,是“十一五”期间完成产值的3.18倍,从业人数达到31.4万人,比“十一五”末增长了56%,建筑业对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明显增强。(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