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站在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将水污染防治工作紧紧抓在手上,坚持“四位一体、配套联动、环境优先、综合治污”的原则,全力加快城市污水处理综合体工程建设,取得显著效果。目前,我市已有7个县区(兰山区、莒南县、平邑县、沂水县、兰陵县、临沭县、蒙阴县)建设了9个城市污水处理综合体,极大地提高了水污染防治效果,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与以往单纯的污水处理厂不同,城市污水处理综合体工程是由污水处理、污泥处置、再生水利用、人工湿地四大要素,通过系统的组合构筑在一个特定区域的水污染防治体系。在这个体系中,突出强调了污水处理、自然生态与人类生活的和谐统一,体现了多功能、多要素、高标准、高效率的特点,对防治水污染、保护水环境、打造生态宜居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是变单一为综合,超前谋划治污设施。以往污水通过管网收集输送到下游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达到国家排放标准后排入河道;然后分散、配套建设污泥处置工程、再生水利用工程等等,手段单一,布局分散,综合治理效果不明显。为解决这一问题,切实提高污水处理水平,临沂市超前思考,反复论证,将污水处理工程、污泥处置工程、再生水利用工程、人工湿地进行有效组合,在同一区域集中建设,并据此提出了城市污水处理综合体的概念。同时,临沂市以“全市域、全覆盖”为目标,委托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济南分院编制了《临沂市城镇污水处理规划》,提出了“到2015年底,市区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5%以上,县城达到94%”的总体目标,所有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全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
二是变被动为主动,不断加大治污投入。为防治水污染、保护水环境,临沂市在财力不足的情况下,坚持“治污不欠账”,集中各种资金、各种资源,优先保证污水处理投入,加大了污水处理综合体建设力度。莒南县投资4.6亿元建设了白马河污水处理综合体、龙王河污水处理综合体,沂水县投资3亿元建设了润泽污水处理综合体、润达污水处理综合体,兰山区、平邑县、兰陵县、临沭县、蒙阴县分别投资1.2亿元、1.5亿元、1亿元、1.1亿元和1亿元,建设了一个城市污水处理综合体工程。截至目前,全市城市污水处理能力达到113万吨/日,比“十一五”增加32万吨/日,其中市区54万吨/日,各县59万吨/日(6个县实现“一县两厂”)。
三是变工程为景观,切实提高治污效果。为改变人们污水处理场所环境脏乱差的印象,临沂市坚持生态化、园林式理念,高标准规划城市污水处理综合体工程,厂区内绿化美化,达到园林单位标准。所有工程配套建设一处不低于300亩的人工湿地,达到景观园林效果;人工湿地采用生态塘+潜流湿地+表面流湿地等工艺,大量种植蒲草、芦苇、鸢尾、水芹菜等水生植物,增加停留时间,进一步净化污水处理厂尾水水质,有效消减COD、氨氮等污染物。(市政建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