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治理工作,切实有效降低雾霾天气产生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工程建设对环境空气质量的负面影响,竭尽全力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我市出台建筑工地雾霾天气应急响应和处置预案。
明确预警级别。根据重污染天气的严重程度,预警分为四级。由低到高依次为:蓝色预警、黄色预警、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预警可以升级、降级或解除。其中,蓝色预警是对连续2天全市空气质量指数介于200至500之间重污染天气的预警;黄色预警是对连续3天及以上全市空气质量指数大于200,且未达到橙色和红色预警级别重污染天气的预警;橙色预警是对连续3-5天全市空气质量指数介于300至500之间重污染天气的预警;红色预警是对1天及以上全市空气质量指数达到500或连续5天以上大于300重污染天气的预警。
严格处置程序。接到有关部门发布的雾霾天气预警提示信息后,市住建局及时做好应急力量备勤,采取电话通知、应急短信通知等形式,迅速通过局有关科室、单位和县区住建部门向各类建筑工地发布相应的应急处置信息,对辖区建筑工地下达停止施工作业的通知。组织对辖区建筑工地进行检查巡查和督查。根据有关部门宣布的雾霾天气应急终止的信息,及时解除应急状态。
落实处置措施。四级应急响应与处置措施为按照职责分工,强化日常督导检查,确保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措施到位。三级应急响应时停止相关区域建筑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加强对建筑工地的巡查管理,督导施工单位落实抑尘措施。二级应急响应与处置时停止相关区域建筑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楼层及外脚手架等易引起施工扬尘的作业,加强对建筑工地的巡查管理,督导施工单位强化建筑工地抑尘措施。一级应急响应与处置时停止相关区域所有建筑施工工地的室外作业,加强对建筑工地的巡查管理,督导施工单位强化建筑工地抑尘措施。(局办公室 市建设安质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