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对原有城市规模划分标准进行了调整,以城区常住人口为统计口径,将城市划分为五类七档。根据新的城市规模划分标准,临沂被归为Ⅱ型大城市。
新的城市规模划分标准将城市类型由四类变为五类,增设了超大城市,同时将小城市和大城市分别划分为两档。具体划分标准为:城区常住人口50万以下的城市为小城市,其中20万以上50万以下的城市为Ⅰ型小城市,20万以下的城市为Ⅱ型小城市;城区常住人口50万以上100万以下的城市为中等城市;城区常住人口100万以上500万以下的城市为大城市,其中300万以上500万以下的城市为Ⅰ型大城市,100万以上300万以下的城市为Ⅱ型大城市;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1000万以下的城市为特大城市;城区常住人口1000万以上的城市为超大城市(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近年来,特别是中央和全省城镇化工作会议以来,我市按照以人为本、优化布局、生态文明、传承文化的基本原则,以提升质量为关键,以“10+6”现代产业体系为支撑,以现代城镇体系为载体,以制度改革为保障,加快推进人的城镇化,初步探索出了一条具有临沂特色的新型城镇化发展道路。预计2014年,全市城镇化水平达到54.3%,比2004年提高16.2个百分点;中心城区人口和建成区面积分别由2004年的118.9万人、122.9平方公里增加到200万人、221平方公里。在《第一财经周刊》公布的中国城市分级名单中,进入全国36个“新二线”城市行列。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时,对我市城市发展给予充分肯定。(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