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推进农村地区供暖工作的实施意见。今年在全省选择5个县(市、区)和10个建制镇,开展农村供暖试点;到2018年年底,全部农村幼儿园、中小学、卫生室、养老院、便民服务中心等公共场所和农村新型社区实现冬季供暖;到2020年年底,全省70%以上的村庄都要实现冬季清洁供暖。
按照“一次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科学确定农村供暖的技术路线。积极推进城市集中供热管网向乡镇延伸,靠近城市周边的村镇及农村新型社区,可优先接入城市集中供热管网供暖;靠近工业园区的村镇及农村新型社区,可优先利用周边工业企业生产余(废)热供暖;在农村幼儿园、中小学、卫生室、养老院、便民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农村新型社区等人员居住相对密集地区,推广能效比较高、生态环保的小型集中供暖方式;一般农村地区宜以户为单位分散取暖,减少管网建设,降低热损耗。
实施农村配电网建设改造行动计划、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2016年全面实现自然村动力电“村村通”,2017年实现中心村电网“村村改”、机井电力“井井通”;提升农村电网供电能力,满足农村快速增长的供暖用电负荷需求。实施“气化山东”工程,到2020年年底,全省天然气实现“镇镇通”,推进有条件的地区实现“村村通”。深入推进全省散煤清洁化治理,制定洁净型煤质量标准,大力推广应用节能环保型炉具,建立完善清洁煤炭和洁净型煤储备配送体系,依法加强煤炭市场监管,严格控制不符合标准散煤直接进入流通、使用环节。
新建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和农村新型社区要统筹安排建筑与取暖设施建设,做到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要按照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进行设计施工,推广外墙屋顶保温和隔热断桥中空玻璃门窗等新型墙材,改善冬季保温效果。新改建农房的建筑形体和平立面要充分考虑气候条件,通过建设户外连廊等方式,最大程度增强农房保温功能。推广农房和太阳能一体化设计方案和施工图集,通过建造被动式太阳房、太阳能采暖系统等方式充分利用太阳能。结合农民生活习惯,推广使用节能型灶连炕。对已建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和房屋,实施建筑保温节能改造,降低建筑物热损耗,改善保温节能效果。
加强常态化管理,对火炕、新型节能环保炉具、户用空气源热泵、蓄热式电暖气、电热膜、碳晶板等采暖设施设备经常检修。加强有关一氧化碳中毒、防火防灾等相关知识、预防措施及急救方法等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广大群众的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做好集中用电取暖农村地区的负荷预测,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签订安全用电责任书,加强供暖用电安全知识宣传,增强群众安全用电意识,营造安全用电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