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广告牌匾设置管理,保证城区公共绿地安全,提升绿地景观品质,近日,县住建局联合县城管执法局向在城区公共绿地内违规设置广告牌匾的22家业主下发了《关于对城区公共绿地内广告牌匾进行清理的通知》,要求设置业主对侵占绿地的广告牌匾进行限期清理。
本次行动的清理范围包含在城区公共绿地内未经批准擅自设置或虽经批准但超出批准期限的各类广告牌匾。凡属清理范围内的广告牌匾,一律要求设置业主在2014年12月19日前自行组织拆除,逾期未拆除的,县住建、城管等有关部门将依法进行强制拆除,并予以相应处罚。
沂水县园林管理处 冯薛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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