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抓好污水处理费的收缴。为保证污水处理费的收缴,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下发了《沂南县城市污水处理费征缴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污水处理费征收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并由县政府牵头相关责任单位把污水处理行业监管责任落实到位。同时加大对污水处理厂的监管力度,确保出水水质达标。
二是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建立水量、水质核拨污水处理费的运行机制。由县住建局、环保局和财政局联合确认每月的污水处理量、出水水质,并根据污水处理量核拨污水处理费。严查工业废水超标现象,杜绝工业废水超标排入城市污水管网,杜绝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环境安全和群众身体健康的事件发生,加强运行监管力度。环保部门实行24小时取样制度,夜间实行不定时抽查制度,确保污水处理厂出水达标。今年一、二月份共处理生活污水93.16万吨,负荷运转率80%,城区污水集中处理率为91%,出水达标率100%。
三是强化整治确保问题整改到位。针对污水处理厂存在的环境问题,通过制作现场勘察笔录、约见负责人等方式,督促其制定实施计划和整改措施。同时对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指导,帮助污水处理厂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查找不足,促进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沂南县住建局 商俊娜 3221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