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大本地企业市场占有率。完善招投标办法,积极探索资格预审办法和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同时,突出本地企业的政策优势,积极参与房地产邀请招标项目和直接发包项目的市场竞争。
二是加大市场准入清出力度。严格执行县外企业进入沂南备案(登记)制度,落实年度考核制度,加大企业考核力度,对一年内无业绩、季度或年度考核不合格、发生死亡责任事故、受到行政处罚或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的县外企业,一律清出沂南市场,三年内不得在沂南重新备案(登记)。
三是加大人才培育和引进力度。组织建筑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骨干项目经理赴县外新兴建筑市场开展市场调研。对承接县外大型项目的企业建立跟踪联系机制。督促企业开展专项招聘会,引进中高级人才。组织本地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各类人员培训班,拓宽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思路,学习先进的企业管理经验。(沂南县住建局 邢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