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河东区结合建筑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建设领域“打非治违”等专项活动,周密部署,全力做好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深化了对清欠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河东区住建部门调整充实了领导小组,并专门设立了清欠办公室,与基建科合署办公,派专人负责,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和“权责一致”的原则,遵行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和市建委有关清欠工作的一系列管理规定,严肃对待,真正把工作做细、做实,确保不因清欠工作出现而影响社会稳定。
二是强化事前预警监控。开展地毯式劳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进一步完善企业工资支付监测预警制度,对全区20多家建筑业企业50余项工程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做到问题早发现、隐患早排除,有重点地对存在较大拖欠问题和隐性拖欠的工程进行抽查,实施重点监控,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督促建筑企业将工资发放到位。对态度消极、拒不接受处理的施工企业,坚决按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是强化信访举报。确定专人负责,设立7116935投诉举报电话,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积极参加信访接待日活动,加强节假日专人值班工作,积极开辟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落实领导督办和专人包案制度,确保农民工权益得到及时有效维护。对投诉民工进行耐心解释,对反映的问题立即调查,尽快协调解决。对拖欠农民工工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数额明确的,在接到投诉之日起2日内予以解决;对拖欠问题存在争议的,在确认无争议后3日内予以解决。今年共接待农民工上访105人次,累计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1354万元,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四是强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收缴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好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切实发挥好保证金在维护农民工权益方面的积极作用,要求建设、施工单位工程开工前,必须足额交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一旦出现拖欠问题,在协调督促无效的情况下,按程序将拖欠款项从保证金中予以扣除。今年共收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17万元。
五是强化惩处违法行为。建立健全行政司法联动打击机制,加强公安、住建、教育、交通、工会等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严格建筑企业诚信综合评价打分,严厉打击无故拖欠或克扣工资等违法行为,对恶意拖欠工程款引发农民工工资事件的单位和个人坚决记入河东区不良行为记录,禁止在河东区从事建筑活动。【文/王腾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