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2022版安拆告知、使用登记操作手册
(2022年8月27日起试运行)
临沂市2022版起重机械安拆告知、使用登记流程现已发布。使用过程中请参照本手册进行操作。联系电话0539-8610511。
一、企业安全人员管理
起重机械安拆告知、使用登记操作中涉及的特种作业人员、三类人员实行企业自主管理。各企业可使用自己的企业账号在“安全员管理”中新增、完善数据、解聘,或从“安全人员总库”中聘入。
二、流程权限概况
1、产权单位应进行两项操作:起重机械事项新增(即出库)、事项结束(即归库)。
2、使用单位应进行三项操作:收机及安装方案审核、使用登记、拆除方案审核。
3、安拆单位可以进行两项操作:安装告知、拆除告知。
4、监督人员可以对事项中各方行为下达监督意见,并对产权单位申请中止的机械事项进行核实和确认。
三、安拆告知、使用登记操作说明
1、起重机械事项新增(产权单位)
产权单位使用账号登录扬尘系统,顺序点击“起重机械”、“起重机械事项新增(产权单位)”,进入事项表单。
(1) 新增事项时只能选择当前不存在未结束事项的机械。自用的起重机械,只有产权单位作为分包单位时,才能选择与产权单位不同的使用单位。外地机械只能使用在规定使用单位的指定工程,因此外地产权单位不允许选择使用单位,由系统自动读取。
(2) 施工单位进行“收机及安装方案审核”操作前,产权单位可以直接删除该事项。
(3) 因使用单位不操作造成事项无法正常结束时,产权单位可以申请事项中止,由工程所在安监站确认后事项中止。
2、收机及安装方案审核(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登录扬尘管理系统,顺序点击“起重机械”、“收机及安装方案审核”。操作完成后事项状态为“事项成立”。 机械使用状态改为“接机待装”。
施工单位完成该操作后、进行“使用登记”操作前,施工单位可以退回事项
3、 安装告知(安装单位)
安装单位登录扬尘管理系统,顺序点击“起重机械”、“安装告知(安装单位)”。
安装告知不影响使用登记,但延误发布或未发布安装告知系统会做相应标记,提供给监督人员作为监管证据。由于施工单位逾期审核安装方案造成发布安装告知及确认延误的,安装单位不承担责任,操作完成后,系统自动记录“安装告知操作时间”。
4、 使用登记(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登录扬尘管理系统,顺序点击“起重机械”、“使用登记”。系统自动记录“使用登记操作时间”。
操作完成后。机械使用状态自动改为“已使用”。
5、 拆除方案审核(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登录扬尘管理系统,顺序点击“起重机械”、“拆除方案审核(施工单位)”。操作后机械使用状态改为“停用待拆”。
6、 拆除告知(安装单位)
安装单位登录扬尘管理系统,顺序点击“起重机械”、“拆除告知(安装单位)”。
拆除告知不影响产权单位结束事项的操作,但延误发布或者未发布拆除告知及确认的,系统会记录逾期。由于施工单位逾期审核拆除方案造成发布拆除告知及确认延误的,拆除单位不承担责任。
7、 事项结束
产权单位登录扬尘管理系统,顺序点击“起重机械”、“事项结束(产权单位)”。操作完成后,事项状态改为“正常结束”,机械使用状态改为“已归库”。
四、监督管理
机械事项监督管理(监督员):监督员登录扬尘管理系统,顺序点击“起重机械”、“机械事项监督管理(监督员)”,按规定对使用登记进行审核,并根据机械事项提供供的资料对各方行为发出监督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