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权力
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备案
服务指南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
2019-6
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备案
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3
二、子项名称………………………………………………3
三、事项编码………………………………………………3
四、适用范围………………………………………………3
五、事项类别………………………………………………3
六、设立依据………………………………………………3
七、受理机构………………………………………………3
八、决定机构………………………………………………3
九、办理条件………………………………………………4
十、申请材料………………………………………………4
十一、办理方式……………………………………………4
十二、办理流程……………………………………………4
十三、办理时限……………………………………………4
十四、收费依据及标准……………………………………4
十五、结果送达……………………………………………4
十六、行政救济途径及方式………………………………4
十七、咨询方式 …………………………………………5
十八、监督投诉渠道………………………………………5
十九、办理地址和时间……………………………………5
二十、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5
二十一、表单填写…………………………………………………6
二十二、示范文本…………………………………………………6
二十三、有关说明…………………………………………………6
办理要素包括:事项名称、子项名称、事项编码、适用范围、事项类别、设立依据、受理机构、 决定机构、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流程、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结果送达、行政救济途径及方式、咨询方式、监督投诉渠道、办理地址和时间、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表单填写、示范文本、有关说明等。
一、事项名称: 建筑起重机械综合备案登记
二、子项名称: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筑起重机械备案
三、事项编码:3713001002105-001
四、适用范围:在临沂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拥有建筑起重机械或实行建筑起重机械租赁活动的建筑起重机械产权企业等。
五、事项类别:其他行政权力
六、设立依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2008年1月建设部令166号) 第五条:“出租单位在建筑起重机械首次出租前,自购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单位在建筑起重机械首次安装前,应当持建筑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到本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备案。”
七、受理机构:临沂市建设安全工程质量服务中心
八、决定机构:临沂市建设安全工程质量服务中心
九、办理条件:建筑起重机械产权企业应依法取得《营业执照》。
十、申请材料:申请建筑起重机械备案,应当向受理单位提交下列书面材料:
1.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起重机械备案申请表1份;
2.产权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3.企业岗位安全责任制、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份;
4.企业生产经营场所土地产权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或租用合同、协议1份;
5.设备购销合同、发票原件、复印件或相应有效证明文件1份;
6.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7.产品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有关型式试验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8.提供塔式起重机回转支承编号、升降机防坠安全器编号(照片1份,纸质);
9.当地产权备案证书(外来企业临时备案)(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纸质)。
以上所提交的复印件须加盖产权单位公章。
十一、办理方式:网上申请和预审,窗口纸质材料收件受理。
十二、办理流程:见附件1
1、网络提交。登录临沂市工程质量安全与扬尘管理系统http://linyijianshe.com/提交。
2、县区初审:非市直管产权企业提交的申请,应由企业所属县区建设主管有关人员负责初审。市直管企业提交的备案申请无需此步骤。
3、受理:初审通过或市直管企业提交的或已经县区初审通过的备案申请,由产权企业报送书面申请材料到受理窗口。受理地址:临沂市建设安全工程质量服务中心(临沂市兰山区天津路36号商务齐鲁园13楼1308室)。
(1)材料补正:受理人当场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能当场补正的告知申请人当场补正,并予以协助。不能当场补正的,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材料内容。
(2)不予受理:受理人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退回申请并列明需补正的材料内容或退回原因。
(3)受理: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办理人员受理资料并登录http://www.linyijianshe.com/报有关人员审批。
4、审批:有关人员登录http://www.linyijianshe.com/审批操作,审批通过后受理人员制作《临沂市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证》并通知企业领取证书。
十三、办理时限: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
十四、收费依据及标准:无
十五、结果送达:窗口领取
十六、行政救济及方式
行政复议受理机关:临沂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8号,联系电话:0539-8771927;0539-8771928。
行政诉讼受理机关: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地址:兰山区沂蒙路199号,联系电话:0539-8222619
十七、咨询方式:
窗口咨询:临沂市建设安全工程质量服务中心业务管理科(临沂市兰山区天津路36号13楼1308室)。
十八、监督投诉渠道:电话监督投诉0539-83318922。
十九、办理地址和时间:临沂市兰山区天津路36号商务齐鲁园十二楼监督一科、、监督二科、监督三科、市政监督科,乘坐公交车K87 路、K82路、K31路,至“齐鲁园小区东门站”下车南行150米即可。5月-9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10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二十、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建筑起重机械安装企业登录临沂市工程质量安全与扬尘管理系统http://linyijianshe.com/自助查询
二十一、表单填写:建筑起重机械安装企业登录临沂市工程质量安全与扬尘管理系统http://linyijianshe.com/自主填写《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起重机械产权备案申请表》
二十二、示范文本:见附件2。
二十三、有关说明:本服务指南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相关内容的修改变动情况和工作实际要求,予以实时更新。
附件1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起重机械备案办理流程图
承办机构:临沂市建设安全工程质量服务中心
服务电话:0539-8328234 监督电话:0539-8318922
附件2
临沂市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申请表
申请(产权)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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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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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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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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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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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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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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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型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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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厂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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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厂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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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定起重量(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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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厂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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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转支承编号/防坠器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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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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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许可证 发证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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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许可证 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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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使用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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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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呈报 注册 备案 材料 清单 |
请按以下顺序装订并提交书面材料,所提交的复印件须加盖产权单位公章: 1、建筑起重机械注册备案申请表1份; 2、设备购销合同、发票(原件及复印件)1份; 3、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原件、复印件)1份; 4、塔式起重机回转支承编号、施工升降机防坠安全器编号照片1份; 5、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有关型式试验合格证明、产品设计文件、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6、产权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7、产权单位生产经营场所土地产权证明或租用合同、协议(原件及复印件)1份; 8、产权单位相关管理文件(安全生产责任制、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份。 |
单位承诺 |
我单位承诺:本次申请提交的所有材料是真实、准确、完整的,申请登记注册的设备符合相关规定,如有弄虚作假,我单位愿承担一切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申请单位: (盖章) 年 月 日 |
审 批 情 况
县 (区) 审 核 意 见 |
资料核查人:(签字) 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备 案 机 构 审 查 意 见 |
资料核查人:(签字) 年 月 日 |
科室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领 导 审 批 意 见 |
审批人:(签字)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