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建发〔2022〕7号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新冠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建设办公室、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建设局、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3月24日
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切实加强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力有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省住建厅和市委、市政府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强化底线思维,树立风险意识,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不放松,全面落实“四方责任”和“四早”措施,有效遏制疫情发生、传播扩散,坚决守住疫情防控底线。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机关事业人员疫情防控。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出入公共场所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一米间距,主动进行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和行程码,工作人员疫苗接种做到应接尽接。加强办公室、会议室、卫生间等重点区域的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流畅,定时对公共区域进行消毒。减少人员聚集,减少不必要的出行,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严格做好个人卫生防护,一旦发现有体温异常或有干咳、全身乏力等症状的,立即按程序报告。
(二)加强建筑市政工地疫情防控。完善各类房屋市政建设工地疫情防控预案,健全防控机制,实施工地封闭管理和工人实名管理,坚持进场人员测温和佩戴口罩等防疫措施。对所有工地人员往返中高风险区情况进行动态实时排查,一旦发现问题,及时按照规定程序报备并落实核酸检测;对工地食堂、宿舍、厕所等重点部位加大清洁和通风力度。严格按照要求设置宿舍,减少宿舍间人员聚集和流动,宿舍必须设置开启式窗户,保持经常通风,落实防疫消毒措施。加强对工地重点部位的管控和消杀监管,严格落实封控区、管控区、中高风险区人员使用规定。
(三)加强建筑领域企业疫情防控。全面摸清房屋建筑市政、建筑产业化、房地产、勘察设计、工程监理、供水供暖供气、物业服务等住建领域企业底数,建立企业台账。各企业要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守住疫情防控底线。特别是房地产企业的售楼处、公用企业的服务窗口,人员流动性大,必须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扎实做好场所定时消毒消杀,人员佩戴口罩、测温亮码、排队间隔1米等各项措施。供水、供气等服务企业要大力拓展线上业务办理渠道,方便市民不出门就能完成缴费,切实减少服务窗口人员聚集。
(四)加强物业管理区域疫情防控。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严格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完善并落实应急预案,落实电梯、公共健身器材等公共物品和场所消毒等措施;引导物业企业充分利用小区电子屏、横幅、标语和新媒体等手段加强新冠病毒预防知识宣传,提升业主自我防控和保护能力。物业小区要设置卡口,实行24小时值守,人员出入严格执行体温必测、口罩必戴、出入严格登记、行程码和健康码绿码通行的要求,引导居民非必要不出门,外来人员和车辆禁止入内,配合辖区政府和社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五)加强公用事业疫情防控。指导供水企业加强水源地巡查和原水检测,做好厂区生产区疫情防控和生产人员健康监测,加强设备和管网巡检,加强二次供水泵房管控,确保泵房正常运行和水质、卫生安全;尽量减少人员进出,杜绝无关人员进入。加强气源保障,确保气源充足,督促燃气企业加强管网巡查和设施安检,确保设施管网完好,加强抢修抢险队伍应急值守,备齐各类抢修抢险物资,及时处置突发事件。
三、工作措施
(一)严格落实全员检测。按照省住建厅、市委市政府要求,组织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各类企业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做到“全员覆盖、不漏一人”,原则上每周进行一轮核酸检测,必要时可缩短核酸检测间隔时间,直至疫情结束。施工企业同时要将在用、拟用劳务人员纳入检测范围。
(二)加强重点人群防控。对发现的疫情处置重点人员(密切接触者、与感染者活动时空轨迹重叠的人员、“同时空”伴随人员、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封控区溢出人员,次密切接触者和管控区溢出人员等),根据《山东省重点场所和重点人群核酸检测方案(第十版)》要求进行核酸检测。新进入施工现场的从业人员,必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材料进场应设置专用过度区域,完成防疫消杀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送货司机、卸货人员等外来人员必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才能进场作业。坚持非必要不外出,减少人员流动,原则上工地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后不再离场,外出人员不再返场。要加强施工现场人员家庭成员信息排查,有从事冷链物流、快递等行业或者有境外、省外、市外返回人员的,要及时报备并加强管理。
(三)实行检测日报制度。各县区主管部门以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有关科室要对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各类企业及相关人员加强调度,每日将调度情况报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外地进临建筑业企业在临项目工地检测情况由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统计调度。日调度工作直至疫情结束。
(四)建立检测巡查机制。采取电话调度、视频会议、现场督导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对全市各企业全员核酸检测、企业疫情防控措施执行、定期核酸检测制度建立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五)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住建领域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督促指导企业从严从紧抓好人员出入管理和健康监测,落实登记、测温、消毒、查验健康码等防控措施,实行每日健康监测登记,实行“绿码”上岗制度。对因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项目,其参建单位一律依法纳入我市建筑市场“黑名单”。
(六)保障企业正常运营。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严格落实分区管理。对封控区、管控区和中高风险区企业,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各项规定,确保企业职工、上述关联人员落实好隔离管控等措施。加大指导帮扶力度,广泛听取企业诉求,围绕疫情期间面临的问题,采取针对性帮扶措施,帮助企业疏解困难,努力降低疫情影响。
四、组织领导
(一)健全工作机制。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成立以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为副组长,科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的疫情防控和保障企业运营工作。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要高度重视,成立相应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抓好推进实施。
(二)编制工作方案。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要切实发挥好牵头作用,在各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编制疫情防控和保障企业运行工作方案,督促企业制定具体工作措施,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督导调度。严格落实日调度制度,每日上报检测工作进展情况,确保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疫情防控无死角。做好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沟通协调,形成疫情防控工作合力。对上报不及时、数据不准确以及瞒报、误报情况的,严肃追究责任。
附件: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赵 明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张永飚 党组成员、副局长、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孙少才 党组成员、三级调研员
张济民 党组成员、副局长
熊珂安 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调研员
刘兴旺 党组成员、市供热和住房保障中心主任
吴继兵 党组成员、副局长
马 震 党组成员、四级调研员
池永波 副县级
陈云祥 二级调研员
王敬远 二级调研员
张文厚 四级调研员
苏彦浩 四级调研员
刘 剑 四级调研员
成 员:赵 炬 市建设安全工程质量服务中心主任
杨翰祥 市市政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高希江 办公室主任
李 飞 人事科科长
戴毅敏 政策法规科科长
吴兴玉 综合财务科二级主任科员
刘高祥 城镇化协调指导科科长
赵 勇 节能与科技科科长
李祥建 建筑市场监管科负责人
金飞跃 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科长
牛富华 勘察设计科科长
周东辉 市政建设科科长
王 尊 公用事业科科长
顾昭永 房地产市场监管科科长
张 燕 住房保障科科长
宫献玲 房地产开发管理科科长
张振宇 村镇建设科科长
张 峰 党建工作科科长
王绍娟 物业管理科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永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