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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1438332361/zfw/2022-0000430  发布机构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2-06-02  发布日期  2022-06-03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有效性  生效中
 文  号  临建发〔2022〕25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物业行业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物业行业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2-06-03   作者: 点击数:  


临建发〔202225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物业行业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建设办公室:

现将《物业行业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临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62

(此件主动公开)


物业行业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2022年是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为确保我市物业行业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任务落实,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临沂市2022年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方案》等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市第十四次党代会提出的“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目标定位,坚持为民靠民利民理念,坚持常态长效要求,坚持群众满意标准,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突出问题导向,补齐工作短板,坚决打赢文明城市创建翻身仗。

二、工作任务

根据《临沂市2022年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方案》中的目标任务及考核要求,结合物业服务实际,大力加强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营造创建氛围。充分利用宣传栏、电子显示屏、公益广告牌等载体,利用单位网站、两微一端等新手段,广泛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12个主题词,刊播关爱未成年人、文明健康绿色环保、讲文明树新风、文明出行、移风易俗等方面的公益广告;运用多种形式宣传展示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小区电梯和楼道内等位置倡导邻里和睦守望互助,清理电梯内低俗广告。广泛开展物业行业文明创建活动,解决业主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提高创建文明城市的知晓率、支持率和满意率。

(二)规范服务标准。一是在显著位置公开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二是服务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三是建立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公开投诉电话,投诉受理程序公示,投诉记录、受理、办结、反馈等资料留存完好;四是推进“共建美好家园”活动。引导物业服务企业根据小区实际情况,结合群众意愿和企业能力,从群众房前屋后小事做起,为群众办1件实事,满足群众“微心愿”,推动共建“美好家园”活动。

(三)提升服务质量。小区环境绿化美化,卫生状况良好路面硬化平整,排水设施完善,无明显坑洼积水;停车规范有序,无乱停乱放、占用绿化带、堵塞小区道路和楼道等现象;生活垃圾定点投放、分类投放,垃圾房、箱(桶)完好整洁,清运及时;楼门内干净整洁,楼道无堵塞,墙面、玻璃无污秽损坏,无小广告、张贴、乱涂画现象照明灯完好。有符合标准的消防设施,且无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现象。空中缆线整齐规范、无乱拉乱设、飞线充电现象;建现象,占道经营现象

(四)参与共建活动。一是积极参与社区民主建设与管理,与社区居委会、社区党支部、业主委员会和居民代表共同商讨社区重大事务。二是文体设施和无障碍设施维护良好,无被挪用或侵占现象运用宣传栏、橱窗、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宣传形式展示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动员小区业主共同参与,对不文明行为及时劝阻,提高小区业主文明意识,自觉维护创建成果,共享文明小区。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全国文明城市是城市社会发展水平和文明程度的集中体现,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是庞大而艰巨的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参与。各区住建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通过深入扎实的宣传教育,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大意义。要成立物业服务行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机构,负责全行业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明确任务分工,加强责任落实,督促各物业服务企业要结合住宅小区的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并上报各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物业服务行业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各区住建部门对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创城工作负总责。要指导物业服务企业诚信经营、依约服务,要依据行业服务标准,强化对各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行为的监督检查,实行责任人包项目、包任务、包质量制度,认真填写文明城市创建责任人名单(附件1)。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要主动联系辖区内的物业服务企业,把物业小区文明创建工作纳入社区文明创建体系之中。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文明创建工作的情况将与物业服务项目招投标、物业服务企业创先评优、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考评等工作相结合。

(三)注重实效,便民服务物业服务行业开展创城工作,任务重、责任大、要求严,各物业企业务必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摆到突出位置,周密部署,认真组织,确保创建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地开展。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广泛征求业主的意见和建议,对照《居住小区测评标准》(附件2),认真查找问题,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作为创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出实招,干实事,求实效,真正解决问题,让业主满意。各物业服务企业要以创建工作为契机,集中开展多种形式的便民服务和志愿服务活动,弘扬社会正气,引领社会风尚,改进行业作风,打造诚实、守信、注重民意的行业形象。

(四)加大监督强化监管。各区住建部门要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对物业服务小区创城工作指导和日常监督检查的力度,认真查找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研究解决办法,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扎实推进迎评工作的全面落实。一是街道要组织社区每周对物业企业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物业企业整改。二是街道要每周对社区开展物业项目巡查等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并抽查部分创城问题较为突出的项目。三是各区物业主管部门要每周对街道开展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并将问题较为突出的项目作为重点抽查对象,确保每周抽查的住宅小区数量不少于10个。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指导街道、社区和相关物业企业予以整改。

(五)加强督导,强化奖惩。市住建局成立4个物业行业创城督导组(分组情况见附件3),将对各区创城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督导发现问题,即时交办,各区住建部门要及时督促物业企业落实整改,及时报送整改工作进度,督导检查情况将定期通报。创城督导组将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创建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创建工作落后和工作中推诿扯皮、不作为的物业服务企业个人在行业内通报批评,对表现突出的物业服务企业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并将情况录入企业信用档案。对在物业服务行业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中积极主动、措施有力、成效显著的区住建部门、街道办事处,市住建通报表扬;对创建工作不落实,问题整改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通报给所在区党委、政府,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布通报情况。

请各区物业主管部门于6月10日上午12:00时前上报文明城市创建责任人名单(附件1)。即日起至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测评结束,每周五12:00前上报居住小区检查问题汇总表(附件4) 的盖章扫描件和电子版。

联系人:杜加广,联系电话:8217953,协同办公邮箱:市住建局物业科。

 

附件:1.文明城市创建责任人名单

2.居住小区测评标准

3.居住小区督导分工配档表

4.居住小区检查问题汇总表


附件1

          区文明城市创建责任人名单

 

序号

街道名称

社区名称

区住建责任人

联系方式

小区名称

物业服务企 业名称

物业服务企业责任人

联系方式

备注(是否

处于老旧

小区改造)

 

 

 

 

 

 

 

 

 

 

 

 

 

 

 

 

 

 

 

 

 

 

 

 

 

 

 

 

 

 

 

 

 

 

 

 

 

 

 

 

 

 

 

 

 

 

 

 

 

 

 

 

 

 

 

 

 

 

 

 

 

 

 

 

 

 

 

 

 

 


附件2

 

居住小区测评标准

1. 广泛刊播展示党的二十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12个主题词、关心关爱未成年人、文明健康绿色环保、讲文明 树新风、文明出行、文明出行公约、移风易俗等方面的公益广告。公益广告有统一的规划设计,内容、色调与周围的城市景观风貌相融合;鼓励自创与城市历史文化相承接、与市民接受方式和欣赏习惯相契合的公益广告作品。公益广告宣传突出思想性,兼顾艺术性、观赏性、耐久性,内容无书写错误、表述不规范或与党中央精神、社会公德、公序良俗不相符的问题,无明显的褪色、污损或被小广告张贴占用的现象。在小区的显著位置展示不少于3处公益广告,每个出入口处均要设置,小区内根据情况适当均匀设置。

2. 运用宣传栏或橱窗等多种形式集中宣传展示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内容定期更新。

3. 在小区内物业中心、电梯、楼道内等位置倡导邻里和睦、守望相助。小区电梯内无低俗广告。

4. 电动自行车上有牌照,驾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

5. 无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现象;无乱扔杂物、车窗抛物现象;无随地吐痰现象、打喷嚏咳嗽不掩口鼻现象;无损坏公共设施现象;无不文明养宠现象(遛犬不束犬链、地上无动物粪便);无躺卧公共座椅现象;无损坏花草树木现象。

6. 有符合标准的消防设施,无损坏、过期现象;要设有消防通道标识,无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现象。

7. 新(改、扩)建小区要设有轮椅通道、扶手或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无障碍标识明显,设施管理、使用情况良好;停车场设有无障碍停车位,无障碍标识明显;对视力残疾人和听力残疾人提供信无障碍服务。

8. 建有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设施状况良好。设施维护及时,无损坏现象;无被挪用或侵占现象。新建居住区人均室外体育用地面积≥0.3平方米、人均室内体育用地建筑面积≥0.1 平方米,人均体育场地面积≥2.3平方米。

9. 垃圾清运及时、分类收集,无积存垃圾、纸屑、烟蒂、污物现象;无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现象;建筑物外立面整体干净、无大面积破损污损;垃圾收集站、垃圾转运站、公共卫生间设施干净,周围无垃圾污水污迹、无明显异味。

10. 各种空中缆线整齐规范,无乱拉乱设、飞线充电现象;广告设施和招牌高度、大小符合标准。

11. 机动车、非机动车有序规范停放、不占用绿化带、不影响行人通行,共享单车文明使用、规范停放(城市管理部门在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旁统一划线,机动车、非机动车、共享单车在线内停放,且不影响正常交通,这种情况不算作违章停车);无占道经营现象(城市管理部门在商铺门前统一划线,商铺在线内出店摆摊经营,且不影响居民日常生活和正常交通,这种情况不算作占道经营);无乱搭乱建现象;无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无流浪乞讨人员滋扰他人、扰乱社会秩序现象。

12. 环境绿化美化,卫生状况良好;路面硬化平整,排水设施完善、无明显坑洼积水;停车规范有序,无乱停乱放、堵塞小区道路和楼道现象;生活垃圾定点投放、分类投放,有分类垃圾箱(桶)或垃圾分类投放点,垃圾房、箱(桶)完好、整洁;楼门内干净整洁,楼道无堵塞(居民门前鞋柜(边柜)整齐规范且不影响正常通行和消防安全,不算作堵塞楼道),墙面、玻璃无污秽破损、无小广告乱张贴乱涂画,照明灯完好。形成包括便民市场、运动场地、文化活动中心、社区服务中心、医疗服务机构在内的15分钟生活圈。

13. 建(构)筑物及依附于建(构)筑物的玻璃幕墙、展板等安全牢固、完好无损;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牢固可靠。

14. 友善对待外来人员,耐心热情回答他人的询问。


附件3

居住小区督导分工配档表

组长

参与科室

联络员

督导范围

区住建局联系人

备注

刘兴旺

办公室 人事科  财务科   物业行业服务科 棚改服务科 供热服务一科

 杜加广15552900679

兰山区

王云华

18553987065

 

侯任

 党建科  安全管理服务科 公租房使用管理科  公租房维修科   保障房调配管理科   供热服务二科

庄晨

15863927266

罗庄区

张保中

15910169888

 

梁家欣

政策性保障住房管理科 住房保障服务科  保障房规划建设科 档案信息科  维修资金使用科  供热服务三科

赵海峰

15905391616

河东区

郝鲁峰

13953929556

 

刘磊

政策法规科 维修资金归集科 老旧小区改造服务科  供热发展规划科 供热服务四科  清洁能源供热服务科

赵同华

13969919211

高新区

韩非

18505398908

 


附件4

居住小区检查问题汇总表

填表单位:

填表人:

联系方式:

 

序号

所属街道

所属社区

小区名称

物业服务企业名称

发现问题个数

备注

(整改情况)

1

 

 

 

 

 

 

2

 

 

 

 

 

 

3

 

 

 

 

 

 

4

 

 

 

 

 

 

5

 

 

 

 

 

 

6

 

 

 

 

 

 

7

 

 

 

 

 

 

8

 

 

 

 

 

 

合计

小区数

 

问题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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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条:关于加强市区地下市政管线建设管理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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