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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1438332361/zfw/2023-0000605  发布机构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3-06-30  发布日期  2023-06-30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有效性  生效中
 文  号  临建发〔2023〕19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临沂市2023年清洁取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临沂市2023年清洁取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3-06-30   作者: 点击数:  


临建发〔202319

各县区住建局发展改革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分局,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建设办公室,临沂沂河新区规划建设局:

现将《临沂2023年清洁取暖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临沂市2023年清洁取暖建设工作方案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临沂市财政局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

2023630



附件

临沂2023年清洁取暖建设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委、市政府关于清洁取暖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我市2023年冬季清洁取暖建设工作,持续构建绿色、节约、高效、协调、适用、安全的清洁取暖体系,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推进清洁取暖工作,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加快推进清洁取暖工作的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5部委《关于促进北方地区清洁取暖持续向好发展的意见》等文件要求,将清洁取暖工作重心由大规模提高清洁供暖比重为主,转到巩固存量和有序新增上,坚持稳住存量、稳步新增、保障用能、持续可行,不断健全清洁高效、运行稳定、群众满意的清洁取暖体系。

二、任务目标

2023年计划新增城市(县城)清洁取暖面积451.2万平方米,计划新增农村清洁取暖户数10.2万户。

三、推进措施及职责分工

(一)健全推进工作机制。市清洁取暖建设推进工作办公室坚持周调度、月通报,建立市级督导制度,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各县区要按照年度建设计划,尽快开展招标、施工队伍确定等前期准备工作,签订改造及服务合同或协议要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对供暖模式、服务质量、准入退出机制等进行约定。按照工程建设程序,早部署、早开工、早受益,避免前松后紧、前慢后快等问题,确保930日前完成工程建设任务,1031日前完成调试验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积极推进工程建设。坚持以气定改、以电定改、先立后破,坚决杜绝未立先破,本着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宜可再生能源则可再生能源的原则,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因地制宜、结合实际,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合理确定分散式改造技术路线。选择与本地资源禀赋和群众收入水平相适应、清洁高效、不需补贴或仅少量投资补贴的技术路线,不建议采用运行成本高、取暖效果差、返煤风险大的改造模式,2023年不再新增农村气代煤改造。各县区电代煤规模要确保与电力供应、居民承受、资金保障等能力相匹配。不具备条件的,暂缓大规模推进。根据乡村发展布局规划实施清洁取暖改造,避免改后即迁。对山区、列入拆迁计划、因安全不具备改造条件、长期无人居住群众自愿放弃的情形要逐项提供证明材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扎实抓好节能改造。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积极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鼓励农村既有居住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按照《山东省农村既有居住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技术导则》,提高建筑能效水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

(四)上下合力筹措资金。各县区(开发区)在用足用好上级财政补助的基础上,对建设资金作出统筹安排,建立和完善多元化投入机制,确保建设资金筹措到位,加强清洁取暖项目和资金管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分配、管理、使用专项资金,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落实运行补助政策。省市实施清洁取暖运行奖补政策,各县区(开发区)要结合实际,制定完善抬轿子式的运行补贴政策,确保清洁取暖设施设备长效运行。落实好税收支持政策,继续给予清洁供暖企业金融等方面支持,降低企业运营成本,缓解企业经营压力加快推进配气成本监审,推进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落实。加大峰谷电价政策宣传力度,开展现场走访,印发电价明白纸,切实让更多用户享受惠民政策。(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临沂供电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全力保障能源供应。发挥煤炭、天然气等中长期合同在保障取暖用能中的压舱石作用,压实政府保障取暖用能的属地责任和各类企业保障取暖用能的主体责任。城燃企业要承担起民生保供直接责任,不得以亏损为名断供民生用气。民生供热用煤供应要实现中长期合同全覆盖,煤炭要足量储备,满足供热需求。指导热电联产等热源企业供暖季期间,按照以热定电原则,科学合理制定生产计划,确保居民用热持续稳定。各县区清洁取暖建设推进牵头部门要与本地电力公司加强沟通,逐户确认电代煤用户信息,确保新增电代煤规模与电力供应能力相匹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临沂供电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扎实抓好安全管理。持续抓好项目工程质量和运行的安全监管,深入开展访民问暖”“百万农户温暖行活动,落实双安全员制度,确保设施、设备安全。建立应急救援保障体系,组织供热、供气、供电等企业与消防部门建立联勤联动机制,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演练,提高应急能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临沂供电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广泛开展清洁取暖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大力宣传传统燃煤危害,普及清洁取暖知识,展示清洁取暖效果,帮助群众算好环保账、经济账、安全账、生活质量账,让清洁取暖政策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凝聚清洁取暖共识,形成推进建设合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国网市电力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附件:1.2023年度城市(县城)、农村地区清洁取暖建设计划

2.2023年城市(县城)清洁取暖台账

3.2023年农村清洁取暖台账


附件1

2023年度城市(县城)、农村地区清洁取暖建设计划


县(区)

城市(县城)新增清洁取暖面积(万平方米)

农村地区新增清洁取暖户数(户)

中心城区

191


兰山区

0.3

罗庄区

0.33

河东区

1

高新区

0.024

沂河新区

0.42

郯城县

20

0.55

兰陵县

50

0.8

沂水县

30

1.2

沂南县

40

0.45

平邑县

50

0.7326

 

30

1.9

蒙阴县

10.2

0.3823

莒南县

15

1.5771

临沭县

15

0.5391

 

451.2

10.2051


附件2-1

2023年城市(县城)新增清洁取暖汇总表

序号

县(区)

面积(㎡)

集中供热(㎡)

分散取暖(㎡)

燃煤

天然气

电能

工业余热

其他

天然气

电能

其他

1











2











3











4











5











···











 










备注:1. 请在相应的改造方式一栏填写面积,其他一栏写明具体改造方式及面积;

按照编制序列汇总,各项信息填写准确名称。


附件2-2

2023年城市(县城)新增清洁取暖项目统计表


序号

县(区)

项目名称

地址

面积(㎡)

集中供热(㎡)

分散取暖(㎡)

燃煤

天然气

电能

工业余热

其他

天然气

电能

其他

1













2













3













4













···













 










备注:1. 请在相应的改造方式一栏填写面积,其他一栏写明具体改造方式及面积;

2. 按照编制序列汇总,各项信息填写准确名称;

     3. 在项目地址中写明包含范围。


附件3-1










2023年农村清洁取暖台账汇总表

城市:临沂                              




序号

镇(街道)数量

村(居)数量

总户数

集中供热户数

分散取暖户数

小计

电能

生物质能

其他(不包括洁净煤)











备注:1.“其他一栏写明具体改造方式和户数;2.按照编制序列汇总,各项信息填写准确名称。





附件3-2











2023年农村清洁取暖台账分村(居)统计表

城市:临沂  




序号

县区

镇(街道)

村(居)

总户数

集中供热户数

分散取暖户数

是否通气通电点火

小计

电能

生物质能

其他(不包括洁净煤)






























附件3-3












2023年农村清洁取暖详细台账

城市:临沂  






序号

县区

镇(街道)

村(居)

门牌号码

用户姓名

身份证号

集中供热

分散取暖

是否通气通电点火

电能

生物质能

其他(不包括洁净煤)


























文字解读:关于印发《临沂市2023年清洁取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上一条: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局大兴调查研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印发《2023年临沂市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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