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县房管局,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临沂经济开发区建设局,临沂临港产业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省委九届十次全体会议和市委十一届十六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推进建设事业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结合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进建设事业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转变指导思想
(一)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上来
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目标和战略举措,是我国经济领域的深刻变革,是应对国内国际环境变化的必然选择,是经济发展的重大机遇。党的十七大作出了加快发展方式转变、调整优化经济结构的主要任务,省委九届十次全体会议和市委十一届十六次全体(扩大)会议分别明确了省市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调整优化经济结构的重要任务。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一定要深刻领会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这一重大战略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力量凝聚到加快转方式调结构、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轨道上来。
(二)推进建设事业发展方式转变的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推进新型城镇化为主线,做大做强房地产业,推动建筑业及相关产业转型升级,大力推进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全面提升城市建设管理水平,提升建设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提升公共服务能力,为全社会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做贡献,促进全市经济社会事业发展。
(三)切实转变建设工作指导思想
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创新思维,用新理念、新思路、新方法指导新形势下的建设工作。牢固树立效益优先的理念,更加注重建设行业发展的效益和社会贡献,促进地方财政增收和劳动者收入提高;牢固树立创新创造的理念,更加注重体制创新、机制创新、政策创新、科技创新,促进资源配置市场化、投资主体多元化、城乡建设一体化、行业发展高端化;牢固树立集约发展的理念,更加注重生态文明、节能减排、低碳发展,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更加注重住房保障、环境整治、工程质量安全和城市安全,促进民生改善、社会和谐。
二、建设事业发展方式转变的主要内容
(一)推进新型城镇化,使之成为转方式调结构的主要依托
1、加快建设大城市,坚持大城市带动大农村,实现大发展。继续坚持城镇化主导战略和中心城市带动战略,做大做强中心城市,发展壮大县域城市,坚持以城带乡、以工促农,推进城乡规划、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一体化,把临沂建设成为一个具有较强辐射带动能力的特大城市,力争到2012年全市城镇化水平达到50%以上,2015年达到55%。继续“以河为轴、北扩东进、一河六片、组团发展”,按照“南工、中商、北文”的发展布局,提升中心城区承载力和综合服务功能,将临沂中心城区建设成为鲁南苏北区域性特大中心城市和山东省第三大城市。(责任科室:城市化办公室、市政科、公用科、开发办、市政处、公用处、道路处、排水处、路灯处)
2、加快发展县域中心城市。以城镇化特别是城乡一体化为载体,加快实施市政基础设施、供水、垃圾处理、燃气设施、污水治理、公共服务设施的一体化,促进县域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发展。更加突出发展临沭、费县、沂南三个卫星城市,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城镇化步伐,在城市规划和城市发展上与中心城区对接,适时撤县划区,划入中心城市。加大和完善交通和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将郯城、临沭、莒南、沂南五个县纳入“半小时生活圈”,按照市辖区的标准纳入中心城市。将沂水、苍山、平邑、蒙阴四个县纳入“一小时生活圈”,建成30万人左右的城市。(责任科室:城市化办公室、市政科、公用科、开发办)
3、加快小城镇建设。因地制宜建设各具特色的小城镇,重点建设全国重点镇和省级中心镇,集中建设县城驻地镇、沿沂河水系、国道两侧乡镇,利用1—2年时间打造12个明星镇、特色镇。配套完善小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重点抓好“三上”(气上楼、水上楼、暖上楼)、三项工程(垃圾处理、污水处理、道路建设)。2015年,全市中心镇的城镇化水平达到50%以上,小城镇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生活垃圾处理率达到50%以上,农村集中供水率达到50%以上,燃气普及率达到60%以上,建成区绿化率、绿地率分别达到35%、30%以上。同时实施强权扩镇,赋予其相应的管理权和执法权,增强小城镇自我发展能力,促进人口、产业、资金、技术集聚,壮大城镇规模和实力,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的文化古镇、红色名镇、旅游强镇和工业重镇,尽快成为经济强镇和县域经济次中心。加快生态城镇建设。落实市政府批复的《临沂市生态城镇指标评价体系》和《临沂市生态城镇申报与评审办法》,在全市深入开展生态城镇创建活动,集中打造一批市级生态城镇,引导各级走经济、社会、生态环境相协调的城镇化道路。(责任科室:村镇科、城市化办公室)
4、推进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坚持“改造城中村、建设中心村、撤并弱小村、发展重点村、培植特色村、搬迁不宜居住村”的原则,采取多种形式,以中心村为核心,以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为动力,以建设“百年住宅”为方向,用3—5年时间,集中建设700个中心村。中心村要明确覆盖和服务的一般村,为一般村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打造2公里公共服务半径,推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一体化,吸引一般村居民逐步向中心村聚集,并推进中心村管理社区化。实施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加快推进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同时按照规模适度、布局合理、设施配套、产业支撑的要求,推动村庄合并,搞好新型社区建设,重点抓好城郊区、建制镇驻地和农村强企主导的社区建设,促进城镇基础设施向社区延伸,公共服务向社区覆盖,使农民实现生活方式城镇化。2015年前,全市建设农村住房50万户,完成危房改造6万户。加强土地增减挂政策的研究,规范运作操作流程,协调各县区土地增减挂项目区的申报和手续办理,推动和督导项目区的建设。会同国土部门抓好对农房建设所节约土地的利用,促进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各类园区建设,促进中心城市合理扩大规模。(责任科室:村镇建设科、城市化办公室)
(二)做大做强房地产业,促进服务业发展和地方财政增收
1、加大城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编制实施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加快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扩大廉租住房保障范围,合理安排经济适用房建设规模,全面开展公共租赁住房工作,组织建设低价商品住房。到2015年,建设廉租住房保障11.5万平方米,建成经济适用房200万平方米,建设公共租赁住房12.5万平方米。把廉租住房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安排,落实土地出让净收益、公积金增值净收益支持廉租住房保障的政策,落实配套资金,加强监督管理,确保中央投资廉租房住房项目进度和数量,让更多的低收入家庭享受廉租住房尤其是实物配租保障。全面开展公共租赁住房试点,以集体宿舍和单身公寓为主,主要供家庭不在本地的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务工人员临时租住。
2、保持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改进和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加大供应和需求的双向调节力度,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以中小套型、中低价位商品住宅为重点,进一步增加房地产投资,积极发展商业地产、工业地产,保持合理的开发建设规模,满足城市居民改善居住条件和城市经济转型升级的需要。2015年,综合开发率达到100%。完善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机制,全面实行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商品房预售及预售资金监管、开发项目综合验收备案制度,确保开发项目的工程质量、功能质量和环境质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2015年底,完成中心城区城中村改造。加强房地产市场统计、分析和监测。规范发展房地产评估、咨询、代理中介等行业,方便居民和企事业单位买房、卖房、租房。以大型开发企业为龙头,以住宅部品骨干企业为依托,以科研单位为技术支撑,大力培育房地产骨干企业,提高转化应用先进适用技术和产品的集成水平,提高我市企业市场竞争力。
3、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实行住宅产业化技术方案审查制度,在住宅小区开工建设前落实省节能环保要求;实行住宅部品认证制度,加快厨卫、隔墙等产品通用化;实行住宅品质状况表、住宅性能认定制度,强制提升住宅品质。推广新建住宅全装修,减少资源浪费和污染;推广SI住宅体系成套技术,延长使用寿命。抓好住宅产业化基地建设,发挥好引领和示范作用。组织好国家康居示范工程建设,引导更多项目争创广厦奖。完善房屋产权产籍管理,确保新建和存量房屋登记率达到100%,发证率达到97%以上,实现城乡房权证一体化。
4、推动物业服务行业有序发展。贯彻实施《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推动物业服务规范化、专业化、规模化。发挥好街居和物业联席会议作用,推动物业管理和社区管理相融合,出台《临沂市实施<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细则》。加快住宅小区水电气暖等专业设施设备产权移交和旧小区整治,建立完善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物业质量保修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服务合同备案、物业服务招投标六项制度,从源头上理清权责关系,扩大物业服务覆盖面。制定住宅小区、写字楼等各类物业服务的服务标准,加强考核和监管,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责任科室:开发办
(三)推动建筑业及相关行业转型升级,提高核心竞争力
1、调整优化建筑业产业结构。调整组织结构,以优势企业为依托,引导建筑企业联合重组,鼓励大型施工企业向科研、勘察、设计项目运营延伸,向房地产、建材加工、建筑构件生产等领域拓展,引导中小型建筑企业走专业化、精细化、尖端化路子,培植一批装饰装修重点企业。调整专业结构,大力发展新型建材、通信网络、节能环保、海洋工程、轨道工程等新兴建筑产业,鼓励发展电力、铁路、公路以及防腐保温、防水、消防、古建筑等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专业工程企业,扶持发展一批建筑劳务企业和基地。调整市场结构,巩固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大型公共建筑、超高层建筑等方面的市内市场,加大外埠市场开拓力度。到2015年,全市建筑业产业规模大幅增长,完成建筑业总产值500亿元,年均增长15%以上,完成建筑业增加值120亿元,外出施工完成产值200亿元,实现税收20亿元,打造并叫响“沂蒙建筑”品牌。(责任科室:行业科、装饰装修科、外出办)
2、提高建筑业科技含量。实施“科技兴业”战略,加快科技成果推广应用,重点推广建筑节能、资源节约、生态环保、信息网络技术和产品,推广应用高性能、低耗材、低碳环保、可再生循环利用的建筑材料。以工程项目为对象,以施工队伍管理为主体,以强化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为依据,推行施工现场综合管理,强化施工作业面的质量、安全监控,加强施工现场动态管理,切实提高施工组织能力。以标准化、集约化和信息化为基础,提高技术含量、工艺研发和装备水平,增强建筑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倡导节能绿色建筑理念,大力推进“四节一环保”和绿色建筑技术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利用,在施工过程中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与减少环境污染,推广先进适用的成套技术和绿色环保材料,提高绿色装修覆盖率,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责任科室:科教科、基建科、安质处)
3、提高勘察设计咨询业发展水平。深化勘察设计体制改革,支持勘察设计企业做大做强,鼓励优势互补,强强联合,兼并重组,引导大型工程设计企业发展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项目代建、咨询等业务,向大型产业集团的研发中心方向转型,鼓励中小型勘察设计企业走“高、专、新、特、精”的专业化服务路子。2015年前,勘察设计单位超过60家。大力培养优秀青年建筑师、结构工程师、岩土工程师,开展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和作品的评选活动,繁荣建筑创作,鼓励勘察设计创优。(责任科室:勘察设计科)
4、积极发展工程技术服务业。按照“投资、建设、监管、使用”分开和实行相对集中管理的原则,推进建设工程管理方式改革,以城市基础设施和大型公共建筑为突破口,推行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带动工程项目管理行业有序发展。引导工程监理企业拓宽业务范围,规范监理行为,提升监理水平,形成一批骨干企业。加大工程造价管理制度改革,推广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繁荣发展工程造价咨询业,提高和保障工程建设投资效益。实施招标控制价制度,推进工程量清单报价法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报价法,推动招标代理专业化、规范化。(责任科室:基建科、招标办、造价处)
5、大力培养工程技术专业人才。加强建设领域执业资格管理,加强注册师继续教育,提高执业能力和水平。加大对建筑设计、施工技术、质量安全、设备运营、对外建筑商务等专业技术人员的引进和培养力度。加强关键岗位从业人员的资格性岗位培训。发挥好建筑劳务基地和农民工业校的综合培训功能,强化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力度,提高一线人员的操作技能,落实好持证上岗制度。2015年前完成2万名关键岗位人员的培训,每年培训、考核、鉴定技术工人6000人,向省推荐评审技师2000人。(责任科室:人事科、勘察设计科、基建科、开发办、造价处、科教科)
(四)推进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1、全力抓好建筑节能。加强工程建设全过程监管,确保县城以上城市规划区内所有新建建筑、改扩建民用建筑严格执行居住建筑节能65%和公共建筑节能50%的标准,并逐步扩展到建制镇规划区和集中连片建设的农房项目。推行外墙保温施工企业专项资质和建筑节能关键岗位资格培训制度,组织研发、推广节能保温与建筑结构一体化技术和产品。制定和完善工程建设标准,为建筑节能和可再生能源利用提供技术依据。做好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推进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管、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扩大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利用规模,抓好国家示范城市的申报、示范县和示范项目的建设,推广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应用、地源热泵等技术,发展绿色建筑,带动建筑节能技术产品、太阳能、地热等产业发展。(责任科室单位:科教科、节能办、村镇科、行业科)
2、加快供热计量收费方式改革。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企业参与、用户配合、强化监管、有序发展”原则,加快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实行“两部制”收费制。采用科学合理的供热技术路线,打造供热可控、用热可调、按需供热的技术平台,实行供热计量数字化、节能控制智能化、住户用热自动化、政府监督网络化,实现政府节能、供热企业降耗、采暖用户节费。(责任科室:公用科)
3、促进墙材革新和建筑节能。加快建制镇规划区禁用实心粘土砖步伐,从城镇向农村延伸,从“禁实”向“禁粘”推进,从“禁用”向“禁产”发展,到2012年12月31日前全市城乡范围内禁止生产、使用粘土砖。组织研发和推广各类高性能、低耗材、、低碳环保和可再生利用的建材,鼓励发展以煤矸石、粉煤灰、工业废渣为原料的利废性新型墙材。针对城乡旧建筑拆迁量大的情况,抓好建筑部品回收利用,引导建设一批建筑垃圾利用项目。到2015年,发展新型墙材生产企业35家,年生产量达到35亿标砖以上,新型墙材应用量达到全部墙材应用量的95%以上。(责任科室:科教科)
4、提升城镇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水平。搞好全市生态城镇污水处理规划编制,依据规划加快污水处理建设步伐。完善污水处理和收费制度,改革收费方式,提高收缴率。新建改建城市道路、住宅区要全部实行雨污分流制,配套建设雨水、污水管道,减少污水处理运行费用。加快污水处理厂特别是配套管网建设,积极改造雨污合流管道,改造提升处理工艺,提高污水收集率和处理质量,搞好污泥无害化处置。建立健全污水处理绩效考评制度,进一步推进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2015年全市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92%以上。以2012年实现全省“一县一场”为目标,以列入国家扩大内需投资计划的垃圾处理项目为突破口,加快建设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完善垃圾处理渗滤液处理和垃圾收集运输设施,构建城乡垃圾一体化处理体系。2015年,全市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责任科室:市政科、环卫园林科、勘察设计科、基建科、市政处、排水处)
(五)进一步加强城市建设和管理,提高城市运行质量和效益
1、严格控制大广场、宽马路和楼堂馆舍建设,重点投向道路交通、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地下管网等“短板”设施。加快城市道路建设和改造,提高路网密度,改善路网结构,突出抓好停车设施建设,提高通行能力,缓解交通拥堵,2015年,人均城市道路面积达到22平方米。加强现有设施的完善和配套,提高设施功能和利用效率。对地下设施进行系统规划,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重视城市地下管线工程的综合建设和管理,建立完善地下管线信息管理系统。继续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清除马路市场。实行退路进厅,促进超市、专业店、专卖店、连锁店等新型商业业态规模化发展。通过旧城区整治改造,整合发展商贸、餐饮、休闲、娱乐等设施,使其相对集中,形成各具特色的服务业街区。
2、转变城市建管理念。由重建轻管逐步向建管并举、管理优先转变,构建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合理划分市、区、街、居的城市管理职责,强化属地管理和区街的基层管理职能。实行城市管理万米单元网格划分,细分管理责任,推行精细化管理。积极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到2014年全市所有区、县全部建成运行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大力推进“大城管”全覆盖建设;进一步完善12319城建行业服务热线;尽快完成信息采集监督员队伍建设,尽快建立起监管分离的体制和机制;建立完善的地下管线管理系统和城市防汛系统。实现精确、敏捷、高效、全时段、全方位覆盖的城市管理目标。(责任单位:城市数字化管理中心、市政处、公用处、道路处、排水处、路灯处)
3、转变城市发展模式。由规模扩张到内涵提升转变,加快节约型建设行业建设。加快城市集中供热系统节能改造,全面实行冬季供热采暖“汽改水”,推广低温循环水技术和绿色环保区域锅炉供热技术;切实降低采暖能耗。2015年,全市城市供热普及率达到55.6%。加强供水管网改造和维护,严格用水管理,实行阶梯水价制度,鼓励中水回用和再生水利用,全面推广节水器具,节水器具普及率要达到100%。积极推进“气化临沂”建设,实现天然气次高压、高压管网覆盖九县三区,2015年全市新增居民用户33万户,达到55万户。积极争取气源指标,满足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需求。选择高效照明器材和节能控制技术,大力推广LED照明和太阳能照明,建立节能型城市照明体系。新、改、扩建城市道路、桥梁装灯率达到98%,公共区域装灯率达到95%以上。优化植物配置和绿地布局,发展节约型园林绿化。到2015年,全市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7.5%,绿化覆盖率达41%,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16平方米。深入开展节水型城市、园林城市、人居环境奖创建和和谐城乡建设行动等活动,不断改善城市生态和人居环境。(责任科室单位:市政科、公用科、环卫园林科、市政处、公用处、节水办、路灯处)
4、转变市政公用事业运营机制。按照产业化发展、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经营、法制化管理的要求,进一步引入市场机制,优化供水、燃气、热力、污水和垃圾处理等行业的投资体制、管理体制和运营体制。改进和强化政府行业监管,加快实施特许经营制度和经营许可制度,建立健全对市政公用企业的服务质量监督、价格监控和信用等级评价机制,提高市政公用事业运营效率。按照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不断加大对城市道路、桥梁、排水、环卫、园林、防汛等非经营性城乡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力度。(责任科室:市政科、公用科、计划统计科、市政处、公用处)
三、解放思想,创新机制,强力推进转方式调结构各项任务落实
(一)明确责任,通力合作
各责任科室要针对以上任务内容,结合各自职责,认真负责。各项具体任务职责所在的具体科室为第一责任人,工作涉及多个科室单位的,排序在前的科室或单位为第一责任人,其他科室单位做好配合协调。各科室、单位要通力协作,切实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建设事业发展方式转变。
(二)求真务实,创新工作
各责任科室和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大力增强创新发展意识,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从解决制约建设事业转方式调结构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入手,创新思路,创新方法,落实具体措施,创造性开展工作,着力解决实际问题,确保“转方式、调结构”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实处。
(三)加强领导,强化督查
为切实加强全市建设事业发展方式转变工作的组织领导,委党委成立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对以上责任内容予以立项,强化督查,及时通报。各责任科室要及时将贯彻落实情况报委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本意见精神,结合本地本行业实际,研究制定实施办法和工作措施,务求取得实效。
附:全市建设事业发展转方式、调结构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二0一一年一月十日
全市建设事业发展转方式、调结构工作
领导小组名单
为加强对我市建设事业发展转方式、调结构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全市建设事业发展方式转变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李作良
副组长:闵 锐 薛 铸 张永飚 王京民 孙富会 陈云祥 臧威望
成 员:杨建平 朱孔严 杜培权 魏传炜 吕来生
赵 勇 崔 军 宋振宇 刘国栋 梁家欣
秦光汉 田兴德 张文厚 王善桂 宫献玲
王文博 李祥建 王 尊 李明珠 赵 炬
刘兴旺 李 全 薛庆伟 王 彬 来凤涛
王会永 郭全生 焦忠志 贾庆东 孙 峰
李 增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委政策法规科,具体负责全市建设行业转方式调结构工作的指导、组织和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