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市住建局起草了《临沂市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办法》《临沂市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考核细则》,现将相关情况进行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一)工程质量投诉数量居高不下。目前,我市工程质量问题投诉数量较大,尤其渗水、开裂等质量问题,给群众造成较大影响,人民群众对工程建设质量满意度不高。相关责任单位对群众投诉问题重视程度不足,投诉处理不到位的现象存在,在社会造成不良影响。
(二)企业质量管理不到位。房地产开发企业、施工企业在工程质量管理方面还存在较大问题,导致工程质量隐患时有发生。
(三)监管部门未建立成熟考核制度。住建主管部门对于企业发生质量问题、出现群众投诉问题等,未能进行全面考核,实施有效处罚,导致企业长期不能提升质量管理水平,降低群众投诉率。
二、解决的主要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需要建立完善的企业质量考核制度,通过考核倒逼企业加强施工质量管理,积极解决群众投诉问题,全面提升我市建筑施工工程质量,有效降低群众投诉率。
(一)激励企业重视质量投诉处理,提高投诉处理效率,降低投诉数量。
(二)规范企业施工质量管理,提高工程质量水平,减少质量投诉问题。
(三)严格行政处理处罚,强化行政监管,促使企业主动提高建筑工程质量。
三、起草过程
2022年3月底,着手起草《临沂市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及质量考核细则,3月31日、4月1日在中心讨论征求意见,4月3日向局领导汇报、相关科室征求意见并修改,4月6日再次向局领导汇报并修改。
四、主要内容
(一)《临沂市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本办法共计16条。
1、适用范围。本市辖区内纳入施工许可管理的建筑工程。
2、工作措施。第二至十一条为具体质量工作措施,分别从质量承诺、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过程质量控制、原材料质量控制、渗水问题治理、外墙保温施工质量、预拌混凝土质量、工程质量检测管理、竣工验收、工程质量保修等十个方面进行了规范。
3、处理处罚。第十二至十六条对企业、个人违反法律法规及本办法规定的行为,制定了相应的处理处罚措施。
(二)《考核细则》
《考核细则》包括考核对象、考核内容和方法及考核结果应用三部分。
1、考核对象未在我市辖区内开展建设活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施工企业。
2.、考核分为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季度考核满分100分,每项扣分不设下限,年度考核分数为当年全部季度考核分数平均值。
3、对渗水、裂缝、外墙保温重要建筑材料、预拌混凝土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以及涉及工程重要使用功能、结构安全的质量投诉进行重点考核。设置底线约束条件,出现较大或恶劣社会影响的质量问题的企业,当季度考核排名列为后10位。
4、对企业投诉总量和上季度相比增加的,分别按照增加比例进行扣分,投诉总量降低的按照降低比例加分。
5、提升投诉处理效率,对重复办理、拖延办理投诉问题的企业进行扣分。
6、规范在建工程质量管理,对在建项目发生质量问题,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以及给予停工整改、信用惩戒、行政罚款等处理的企业进行扣分。
7、对获得各级质量奖项、表彰的项目予以加分奖励。(三)(三)结果应用
及时公布考核结果,按规定对考核排名后10名的企业进行相应处理处罚,督促企业提升工程质量水平。
五、下一步工作
(一)贯彻落实《质量管理办法》《考核细则》要求。通过组织学习、督导检查等方式,全面贯彻落实相关要求,确保规定落到实处。
(二)尽快成立考核组织机构,确定考核人员,研究熟悉考核流程及具体操作细节,确保第二季度能够严格按照《质量考核细则》规定进行全面考核。
(三)严格组织考核工作,确保考核能够公开公正公平,确保考核结果能够反映真实情况,严格按照《考核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考核结果差的企业进行处理处罚,确保考核工作起到促使企业加强质量管理,降低质量投诉率,提升群众满意率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