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局领导指示市建设安质服务中心起草了《临沂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临沂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考核细则》,现将相关情况进行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一)安全问题突出。目前,我市部分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还存在不少问题,一些安全隐患长期存在,得不到有效整改,甚至一些隐患边整改边出现,屡查屡犯,形势依然严峻。
(二)企业安全管理体系不完善。一些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表面重视,实则忽视,不能正确处理安全生产和经济效益的关系,重生产轻管理,只算小账,不算大帐,主体责任重视程度不够。
(三)监管处罚偏软偏弱。一些住建主管部门对于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监管不到位,未能充分运用监管手段实施有效处罚,不能落实问题隐患闭环整改,监督执法走马观花,流于形式,对违法违规行为不能形成有效震慑。
二、起草过程
2022年3月初,开始起草《办法》和《细则》;3月10日至11日在中心讨论、征求意见并修改;3月14日至4月6日多次向局领导汇报、相关科室征求意见并修改;4月7日向局党组会汇报;4月8日下发文件。
三、主要内容
(一)《临沂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本办法共计17条。
1、工作原则。按照“属地管理、部门监管、企业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住建部门监管职责,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2、工作范围。全市范围内应纳入监督管理的建筑工程项目。
3、工作措施。《办法》在安全文明施工费、安全承诺制、工程总包分包责任、专职安全总监设置、人员培训考核、安全施工防护、危大工程管控、双重预防体系、智慧工地建设、职工保险等方面规范约束工程各方责任主体行为,完善企业安全管理体系。
4、处理处罚。违反本办法,存在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约谈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联合有关部门给予通报批评、媒体曝光、顶格处罚、诚信扣分、取消评先树优等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降低资质等级或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直至吊销资质证书或者安全生产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一)《临沂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考核细则》
1、考核内容。考核采取量化制度,满分100分,分为安全承诺制、人员资格和教育培训、安全隐患排查、危大工程管控、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安全投诉六项,每项考核扣分不设下限。
2、结果运用。结合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执法评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考核每季度考核一次,考核结果报市住建主管部门,考核结果不合格或排名倒数后10名的由市住建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四、下一步措施
(一)示范引领。要培育打造一批安全标准化示范工地,及时召开现场会观摩推广,并在省市安全评选时优先推荐。
(二)强化监管。在安全督查、巡查和季度执法检查时,将按照高质量发展工作要求,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从严从重处罚,检查结果向社会曝光。
(三)从严从重查处。严格行政处罚,强化监管手段,精准施策,以监管促落实。对于隐患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列为重点监管对象,由住建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约谈责任人。安全隐患突出的,给予诚信扣分、移交城管(执法)部门处罚、全市通报,向社会公示。情节严重、多次违背承诺或拒不改正的,联合有关部门作出经济处罚、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