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行为,建立良好的勘察设计市场秩序,提高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水平,建立勘察设计行业信用评价体系,我们出台了《临沂市勘察设计行业信用评价办法(试行)》。
1、办法的评价对象包含哪些?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及从业人员,适用本《评价办法》。
2、信用信息主要由哪几部分组成?
信用信息由基本信息、优良信用信息、业绩信息(限勘察、设计单位)、不良信用信息和“黑名单”构成。
3、信息信息采集的依据由哪些?如何采集?
信用信息采集的依据主要有:(1)有关部门、组织表彰的文件及获奖证书(政府批准设立,主管部门推荐);(2)已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3)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相关单位的通报及处理决定;(4)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等法律文书或经相关单位查证属实的材料;(5)单位依法承接的业绩信息(限勘察、设计单位)。
优良信用信息由企业及从业人员自行申报,经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确认;不良信用信息由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初审提报,经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确认。
4、信用评价的方式是什么?
信用评价采取信息积分方式,每半年为一个评价周期。信用评价按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以及从业人员分类进行。同时具有工程勘察、设计资质或施工图审查资格的企业,分别评定其勘察信用等级、设计信用等级和施工图审查机构信用等级;从业人员独立评定其信用等级。
5、信用评价的等级有几个?
根据信用评价得分将评价对象分为AAA、AA、A、B、C五个等级,列入“黑名单”的,管理期限内不做评价。
6、如何运用信用评价结果?
根据信用评价结果,实行差异化监管。
7、如何监督管理?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信用信息安全管理,建立信用评价管理系统安全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理机制,保障信用信息安全。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信用评价工作中应客观、公正、准确,全面反映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状况,加强单位信用信息归集、录入、推送、公开工作管理。
8、评价办法有哪个部门负责解释?
由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试行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