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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1585729837/zfw/2019-0000053  发布机构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19-06-26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对市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190173号建议《关于充分发挥政府监管职能,加强住宅工程质量验收的建议》的答复

对市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190173号建议《关于充分发挥政府监管职能,加强住宅工程质量验收的建议》的答复

2019-06-26   作者: 点击数:  


临建建议字〔2019〕第17号  B

尊敬的杜家东代表:

您好。您在市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充分发挥政府监管职能,加强住宅工程质量验收的建议》已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市住宅工程质量问题的关心。您在建议中对我市住宅工程质量验收中存在问题的分析切中要害,基于此提出的加强监督力度、完善相关制度、做好协调工作、规范物业管理等建议都非常符合实际,有很强的操作性。我局组织相关科室、人员进行了认真研讨,现对建议答复如下:

住宅工程涉及千家万户,住宅工程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一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住宅工程质量管理,切实落实住宅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质量责任,确保住宅工程质量水平不断提升,满足人民群众对住宅使用功能的美好向往。根据您的建议,下一步我们将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强化质量监督管理,推动工程质量提升。一是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开展工程质量提升行动部署要求,着力解决工程质量发展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要求,严格落实建设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质量责任,不断提高住房品质及住宅工程质量水平。二是严格开展工程抽查抽测,不断加大监督执法力度,积极开展工程质量安全三年提升行动和质量月活动,落实工程常见质量问题防治各项措施。三是严格开展竣前检查。大力推行落实《临沂市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手册(试行)》中的防治措施,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落实建设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质量责任,确保工程做到精细化施工,提高住房品质及住宅工程质量水平。同时,根据《关于加强工程竣工前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对满足条件的工程进行检查,责令存在问题的责任单位进行整改,并要求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工程整改后重新报检。四是要加强对竣工验收工作的监督检查。重点对工程验收的人员资格、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标准等情况是否符合规定进行检查,查看实体是否存在质量缺陷、抽查工程观感质量,发现有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或者工程存在影响安全使用功能的质量问题的,责令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再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您在建议中提到的让有条件的住户或者住户代表参与见证验收过程很有新意,我局将组织有关科室、单位探讨其可行性五是严格落实建筑工程质量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制。扎实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治理提升三年行动,推进工程质量“两书一牌”和质量信息档案制度常态化,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长效机制。加强对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存在违反规定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行政处罚或处理,建立健全建设单位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的信用档案,将其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罚处理结果记入信用档案,并在相关信息平台上予以曝光。六是积极推进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建设。制定《临沂市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选取天元、冠鲁等四家企业承建的四个建设项目开展示范创建,组织专家对工程现场标准化工作实施情况进行具体的指导检查。

二、积极协调处理相关问题,确保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您在建议中提出的关于延期交房和未按期办理产权证书的问题,实际为开发建设单位在履行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违约行为,购房业主可依据合同约定依法追究开发建设单位的责任,我局对于存在的问题将积极进行协调。一是督促开发建设单位按有关要求及时办理验收等手续,并严格按合同约定履行应尽义务。二是支持业主依法维权,通过双方协商或司法途径追究开发建设单位的违约责任。三是加强企业信用管理,会同发改、人民银行等部门探索对失信企业进行联合惩戒,努力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

另外,我市于2018年9月成立集中处理房地产领域突出问题领导小组,对于商品房办理不动产证等问题,已成立专项工作组进行处理,属地(区)集中处理房地产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落实。我局将积极配合市领导小组和相关部门,努力化解矛盾纠纷,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明确相关职责,加强物业管理。一是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行为,全面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增强物业服务的公开、透明、便民属性,实行物业服务事项公开公示制度,物业服务企业要及时了解掌握业主、业主委员会等提出的意见、建议,不断改进服务质量。二是要求各物业服务企业对业主反映的住宅交付后属于工程质量的问题,要及时告知开发建设单位,并做好同开发建设单位的沟通、协调等工作,由开发建设单位解决好住宅交付后工程质量的一些问题。三是加大物业服务市场秩序的整治。重点针对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物业服务行为和质量、房地产开发企业履行职责等方面的问题,依法查处物业服务市场中开发企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对管理混乱、服务质量差、社会形象差、业主意见大的企业进行注销或降级处理,对管理规范、服务标准、信誉好的企业,进行重点扶持培育,不断推动全市物业服务上水平、上台阶。

以上答复如有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再次感谢您对我市住宅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恳请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临沂市住房车城乡建设局

2019年6月26日

 

 

 

 

 

 

建议承办分管领导:王敬远     责任单位:建筑安全工程质量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8313622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   市政府督查室

  
上一条:对市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0200026号建议《关于完善棚改旧改建设政策的建议》的答复
下一条:对市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A20190085号建议《关于规范住宅小区地上停车位设置问题的议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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