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建建议字〔2019〕第2号 B
尊敬的尤如峰代表:
您的《关于解决小区物业管理存在问题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现就您的建议答复如下:
物业管理是住房商品化、社会化的产物,与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密切相关。作为新兴行业,近几年,在我市得到了飞跃发展,物业管理市场化、专业化、社会化程度有了很大提高,为近年来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和改善广大业主的生活居住条件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从当前我市物业管理发展实际状况来看,我市的物业管理行业也存在不健全、不规范问题,如物业费收缴难、物业服务水平及物业管理人员素质不高,开发遗留问题等方面还需加强。
针对这些问题,我局一是按照省住建厅物业行业文明行业创建的部署要求,加强标准建设。以建立物业管理恳谈会制度为突破点,抓紧抓实全面推行“三会三公开”制度,落实 “三会三公开”,所谓“三会”是指业主恳谈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和物业管理联席会,“三公开”是指物业服务企业公开服务标准和价格、投诉渠道和方式、公共收益信息以及业主委员会公开业主自治管理标准、投诉渠道和方式、公共收益信息。加强物业服务、业委会和物业企业内部管理等标准化建设。二是强化信用管理,做好等级评定工作。根据省住建厅《山东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与评级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我局按照企业自评、县区物业主管部门初评、市级物业主管部门审核的程序,对全市物业服务企业进行了信用评级,通过强化信用管理,督促企业尽快适应监管方式的改变,把业主的需求放到第一位,下一步将完善对企业适时评价的信用管理机制。三是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文件中理顺了物业管理体制,物业管理工作要按照“县区政府负责,街道办事处组织,社区居委会落实,主管部门指导监督,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共同推进物业管理工作有序开展,对规划、城管、物价等部门在小区物业管理中的职责做了明确界定。四是根据省住建厅等11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推进全省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和物业管理的意见》,按照《临沂市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改造实施方案》,今年全市列入计划改造的老旧小区94个,正在进行开工前的准备工作。
下一步,面对取消物业资质的形势,我们将一是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按建立与信用档案挂钩的物业管理招投标机制和其他物业服务机制,进一步完善信用档案管理,切实做好信用等级的运用工作,充分发挥企业信用的作用,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二是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引导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各方强化契约意识和合同观念,确保物业行业平稳健康发展。
以上回复有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再次感谢您对我市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我市的物业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还有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我们相信经过政府、物业企业和广大业主的共同努力,物业管理行业作为具有强大生命力的社会化服务产业,一定会取得更大的进步和发展,为大美新临沂的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6月10日
建议承办分管领导:王敬远 责任科室:物业科 电话:8138767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 市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