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建建议字(2020)第23号
对市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0200229号
建 议 的 答 复
尊敬的尤如峰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临沂市老旧小区改造让利于民建设高品质住宅小区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老旧小区改造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关系民生福祉、关系城市形象、关系城市的长远发展。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深入推进老旧小区改造,不断提升老旧小区人居环境品质,增强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我市颁布了《临沂市深入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临政办字〔2020〕81 号),明确指出了我市老旧小区整治改造范围是:2005年12月31日前在城市或县城国有土地上建成,失养失修失管严重、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公共服务和社会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不含住宅拆除新建)。
二、在改造方式和融资模式方面,一是大片区统筹平衡模式,把一个或多个老旧小区与相邻的旧城区、棚户区、旧厂区、城中村、危旧房改造和既有建筑功能转换等项目捆绑统筹,生成老旧片区改造项目,加大片区内 D 级、C 级危房改造力度,做到项目内部统筹搭配,实现自我平衡;二是跨片区组合平衡模式,将拟改造的老旧小区与其不相邻的城市建设或改造项目组合,以项目收益弥补老旧小区改造支出,实现资金平衡;三是小区内自求平衡模式,在有条件的老旧小区内新建、改扩建用于公共服务的经营性设施,以未来产生的收益平衡老旧小区改造支出。四是政府引导的多元化投入改造模式。对于市、县区有能力保障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可由政府引导,通过居民出资、政府补助、各类涉及小区资金整合、专营单位和原产权单位出资等渠道,统筹政策资源,筹集改造资金。五是鼓励各县区结合实际探索多种模式,引入企业参与老旧小区改造,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社区服务设施改造建设和运营。
三、县区住房保障中心、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组织编制老旧片区改造实施方案,测算所需投资和未来收益,合理划分改造区域,优化资源配置,策划、设计可以产生现金流的老旧片区改造项目。对在小区内及周边新建、改扩建社区服务设施的,在不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范、标准的前提下,可适当放宽建筑密度、容积率等技术指标。
最后,衷心感谢你们对我市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并期望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得到你们的关心与支持。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8月31日
建议承办分管领导:王敬远 承办责任人:王绍娟 电话:8058778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 市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