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类型:A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临建建议字(2021)第14号
对市十九届人大六次会议第A20210151号
建 议 的 答 复
尊敬的王济钦等10名代表:
您们好!《关于加大对中国传统古村落朱村规划发展和支持力度的议案》收悉,感谢对我市传统古村落规划发展工作的关注,现就您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临沂是东夷文化和凤凰文化的重要发祥地,是著名的历史文化名城、中国书法名城,亦是近代著名的革命老区、山水生态旅游胜地。作为革命老区,我市遍布着众多形态各异、风情各具、历史悠久的传统村落,它是在长期的农耕文明传承过程中逐步形成的,凝结着历史的记忆,反映着文明的进步。传统村落不仅具有历史文化传承等方面的功能,也对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等具有重要价值,应予保护。
您的议案准确分析了当前传统村落保护和管理工作的局限性,为保护传统古村落建筑风貌和民俗文化的完整性,并从四个方面提出了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完全符合当前现状。有一些建议我们已在具体管理工作中进行了部署:
朱村既是第四批中国传统村落又是第二批美丽村居示范村,市住建局按照职能分工,紧紧围绕传统村落保护工作,加大传统村落保护力度,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的精神,进一步加快建设美丽村居建设,启动修复和开发明清古村落,历史风貌得到保护和延续,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和永续利用,培育出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完好、特色产业发展成熟、人居环境良好的传统村落。
(一)全面保护文化遗产。保护村落的传统选址、格局、风貌以及自然和田园景观等整体空间形态与环境。全面保护文物古迹、历史建筑、传统民居等传统建筑,重点修复传统建筑集中连片区;保护古路桥涵垣、古井塘树藤等历史环境要素;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及与其相关的实物和场所;保护各历史时期代表性工业建筑,烟囱、水塔、水渠等代表性构筑物。
(二)改善基础设施和公共环境。整治和完善村内道路、供水、垃圾和污水治理等基础设施。完善消防、防灾避险等必要的安全设施。整治文化遗产周边、公共场地、河塘沟渠等公共环境,保护和修复自然生态系统。
(三)合理利用文化遗产。挖掘社会、情感价值,延续和拓展使用功能。挖掘历史科学艺术价值,开展研究和教育实践活动。挖掘经济价值,发展传统特色产业和旅游。
(四)建立保护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管理机制,落实责任义务,制定保护发展规划,出台支持政策,鼓励村民和公众参与,建立档案和信息管理系统,实施预警和退出机制。
二、下步工作措施
虽然我们的传统村落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技术指导力量薄弱和规划设计需进一步完善的问题。下一步将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强化技术指导。市住建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制定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实施方案,组织保护技术开发研究、示范和技术指南编制工作,定期组织培训和宣传教育;县(区)住建、规划、文物、财政等部门做好本县区的技术指导工作;每个传统村落确定一名市级专家组成员,参与村内建设项目决策,现场指导传统建筑保护修缮等。
(二)制定保护发展规划。按照《城乡规划法》以及《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基本要求》(建村〔2013〕130号)抓紧编制和审批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涉及文物保护单位的,编制文物保护规划并履行相关程序后纳入保护发展规划;涉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的,由保护单位制定保护措施,报经评定该项目的文化主管部门同意后,纳入保护发展规划。
(三)加强建设管理。规划区内新建、修缮和改造等建设活动,经乡镇人民政府初审后报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同意,并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涉及文物保护单位的应征得文物行政部门的同意。严禁拆并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未经批准前,影响整体风貌和传统建筑的建设活动一律暂停。涉及文物保护单位区划内相关建设及文物迁移的,应依法履行报批手续。传统建筑工匠应持证上岗,修缮文物建筑的应同时取得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专业人员资格证书。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市村镇建设的关心和支持,相信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我市的传统古村落将会变得更美。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2日
建议承办分管领导:马 震 承办责任人:张振宇 电话:8112077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 市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