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索 引 号  1438332361/zfw/2021-0000325  发布机构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1-06-02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对市十九届人大六次会议第A20210151号建议《关于加大对中国传统古村落朱村规划发展和支持力度的议案》的答复

对市十九届人大六次会议第A20210151号建议《关于加大对中国传统古村落朱村规划发展和支持力度的议案》的答复

2021-06-02   作者: 点击数:  

                                      办理类型:A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临建建议字(2021)第14号

 

对市十九届人大六次会议第A20210151号

 

尊敬的王济钦10名代表:

您们好!《关于加大对中国传统古村落朱村规划发展和支持力度的议案收悉,感谢对我市传统古村落规划发展工作的关注,就您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临沂是东夷文化和凤凰文化的重要发祥地,是著名的历史文化名城、中国书法名城,亦是近代著名的革命老区、山水生态旅游胜地。作为革命老区,我市遍布着众多形态各异、风情各具、历史悠久的传统村落,它是在长期的农耕文明传承过程中逐步形成的,凝结着历史的记忆,反映着文明的进步。传统村落不仅具有历史文化传承等方面的功能,也对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等具有重要价值,应予保护。

您的议案准确分析了当前传统村落保护和管理工作的局限性,为保护传统古村落建筑风貌和民俗文化的完整性,并从四个方面提出了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完全符合当前现状。有一些建议我们已在具体管理工作中进行了部署:

朱村既是第四批中国传统村落又是第二批美丽村居示范村,市住建局按照职能分工,紧紧围绕传统村落保护工作,加大传统村落保护力度,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的精神,进一步加快建设美丽村居建设,启动修复和开发明清古村落,历史风貌得到保护和延续,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和永续利用,培育出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完好、特色产业发展成熟、人居环境良好的传统村落。

(一)全面保护文化遗产。保护村落的传统选址、格局、风貌以及自然和田园景观等整体空间形态与环境。全面保护文物古迹、历史建筑、传统民居等传统建筑,重点修复传统建筑集中连片区保护古路桥涵垣、古井塘树藤等历史环境要素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及与其相关的实物和场所;保护各历史时期代表性工业建筑,烟囱、水塔、水渠等代表性构筑物。

(二)改善基础设施和公共环境。整治和完善村内道路、供水、垃圾和污水治理等基础设施。完善消防、防灾避险等必要的安全设施。整治文化遗产周边、公共场地、河塘沟渠等公共环境,保护和修复自然生态系统。

(三)合理利用文化遗产。挖掘社会、情感价值,延续和拓展使用功能。挖掘历史科学艺术价值,开展研究和教育实践活动。挖掘经济价值,发展传统特色产业和旅游。

(四)建立保护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管理机制,落实责任义务,制定保护发展规划,出台支持政策,鼓励村民和公众参与,建立档案和信息管理系统,实施预警和退出机制。

二、下步工作措施

虽然我们的传统村落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技术指导力量薄弱和规划设计需进一步完善的问题。下一步将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强化技术指导。市住建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制定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实施方案,组织保护技术开发研究、示范和技术指南编制工作,定期组织培训和宣传教育(区)住建、规划、文物、财政等部门做好本县区的技术指导工作每个传统村落确定一名市级专家组成员,参与村内建设项目决策,现场指导传统建筑保护修缮等。

(二)制定保护发展规划。按照《城乡规划法》以及《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基本要求》(建村〔2013〕130号)抓紧编制和审批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涉及文物保护单位的,编制文物保护规划并履行相关程序后纳入保护发展规划涉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的,由保护单位制定保护措施,报经评定该项目的文化主管部门同意后,纳入保护发展规划。

(三)加强建设管理。规划区内新建、修缮和改造等建设活动,经乡镇人民政府初审后报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同意,并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涉及文物保护单位的应征得文物行政部门的同意。严禁拆并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未经批准前,影响整体风貌和传统建筑的建设活动一律暂停。涉及文物保护单位区划内相关建设及文物迁移的,应依法履行报批手续。传统建筑工匠应持证上岗,修缮文物建筑的应同时取得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专业人员资格证书。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市村镇建设的关心和支持,相信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我市的传统古村落将会变得更美。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62

 

 

 

 

 

 

 

 

 

建议承办分管领导:马      承办责任人:张振宇    电话:8112077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    市政府督查室

  
上一条:对市十九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0210155号建议《关于加强老旧小区提升改造工作的议案》的答复
下一条:对市十九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0210137号建议《关于解决基层医疗机构冬季取暖问题的建议》的答复
关闭窗口

主办: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临沂市北京路8号市政务服务中心16楼

邮编:276000传真:0539-8110905邮箱:lyszfhcxjsj@ly.shandong.cn

备案号:鲁ICP备05035855号 公安机关备案:37130099046-17001

政府网站标识码:3713000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