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类型:A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临建建议字(2021)第15号
对市十九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0210155号
建 议 的 答 复
尊敬的张松波等10位代表:
你们好!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老旧小区提升改造工作的议案》收悉,感谢对我市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工作的关注,现就你的建议答复如下:
老旧小区改造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关系民生福祉、关系城市形象、关系城市的长远发展。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深入推进老旧小区改造,不断提升老旧小区人居环境品质,增强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我市颁布了《临沂市深入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临政办字〔2020〕81 号),明确指出了我市老旧小区整治改造范围是:2005年12月31日前在城市或县城国有土地上建成,失养失修失管严重、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公共服务和社会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不含住宅拆除新建)。
你们提出的对策与建议,切合实际,针对性强,具有一定的操作性,拓宽了我们的思路,有一些建议我们已在具体管理工作中进行了部署,我们认真研究了十位代表的议案,梳理核心内容,下一步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压实责任落实。充分调动县区对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积极性,加大对县区工作的支持力度。《临沂市深入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中明确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牵头单位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县区政府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层层压实责任,推动工作落实。供暖设施改造方面出台了《中心城区住宅小区供热设施改造移交工作实施方案》;供配电及供水设施改造方面已协调市供电公司和财政局起草完成实施方案并进行了现场调研及论证,待市政府审批后出台实施。同时,2021年我市的老旧小区改造继续推行以县区住建局为实施主体,街道办事处落实属地责任、具体组织实施的工作机制,对全县、全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统一立项,统一招标,统一施工,统一验收,加快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推进速度。
二、拓展投资渠道。积极争取中央、省补助资金,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引导县区合理申报发行老旧小区改造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于老旧小区改造。在坚持政府投入为主体的基础上,积极搭建投融资平台,拓宽融资渠道。在改造方式和融资模式方面,一是大片区统筹平衡模式,把一个或多个老旧小区与相邻的旧城区、棚户区、旧厂区、城中村、危旧房改造和既有建筑功能转换等项目捆绑统筹,生成老旧片区改造项目,做到项目内部统筹搭配,实现自我平衡;二是跨片区组合平衡模式,将拟改造的老旧小区与其不相邻的城市建设或改造项目组合,以项目收益弥补老旧小区改造支出,实现资金平衡;三是小区内自求平衡模式,在有条件的老旧小区内新建、改扩建用于公共服务的经营性设施,以未来产生的收益平衡老旧小区改造支出。四是引导多元化投入改造模式,对于市、县区有能力保障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可由政府引导,通过居民出资、政府补助、各类涉及小区资金整合、专营单位和原产权单位出资等渠道,统筹政策资源,筹集改造资金。五是鼓励各县区结合实际探索多种模式,引入企业参与老旧小区改造,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社区服务设施改造建设和运营。
三、严把质量标准。我局联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区住建局等部门组织编制老旧片区改造实施方案,测算所需投资和未来收益,合理划分改造区域,优化资源配置,策划、设计可以产生现金流的老旧片区改造项目。对在小区内及周边新建、改扩建社区服务设施的,在不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范、标准的前提下,可适当放宽建筑密度、容积率等技术指标。我局将依据《山东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试行)》对县区改造方案进行审查备案,基础类改造内容应坚持应改尽改;完善类改造内容应坚持尊重群众意愿,能改则改;提升类改造内容应坚持立足小区及周边实际条件积极推进。并要求各县区住建局加大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开展工程质量安全全过程监管,督促参建单位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
四、同步物业管理。物业管理是住房商品化、社会化的产物,与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密切相关。作为新兴行业,近几年,物业管理在我市得到了飞跃发展,但也仍存在不健全、不规范等问题,特别是针对老旧小区的物业管理,业主不愿出资,物业费收缴困难,盈利空间狭窄,专业的物业公司不愿意进驻。针对这些问题,一是选派“红领书记”,我局会同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联合出台《党建引领沂蒙红色物业发展指导意见》,召开全市党建引领沂蒙红色物业动员会议,加强社区基层党组织建设。结合小区实际,将临时党支部建立在老旧小区上,将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纳入“红领书记”任职规划,组织街道、社区党组织及时介入,征集群众改造意愿,并通过党建联建、认领共建项目等方式,将“双报到”工作资源向老旧小区倾斜,努力降低改造成本,提升老旧小区改造品质。现已累计选派305名“红领书记”到259个县区社区抓物业促服务。二是建立物业补贴资金,对接管老旧住宅小区、签订三年以上物业合同的骨干物业企业,政府给予财政补贴、信用激励、招投标加分等优惠政策。对不具备条件的老旧住宅小区,由县区物业主管部门划定物业管理区域后,在街道办事处的组织下,推行社区兜底或公益物业企业参与管理模式,落实以保洁、绿化、秩序维护为主要内容的基础性服务。综合采取专业化物业管理或街道、社区统一管理等模式对接管老旧小区的物业企业,各县区财政制定扶持政策给予适度补贴,做到“改造一个、确保管好一个”,巩固老旧小区改造成果。
最后,衷心感谢各位代表长期以来对我市老旧小区提升改造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恳请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2日
建议承办分管领导:刘兴旺 承办责任人:王 永 电话:8616009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 市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