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类型:A
临建建议字(2022)第11号
对市人大二十届第一次会议第20220154号
建 议 的 答 复
尊敬的孙宝磊代表:
您提出的30收悉,现答复如下:
老旧小区方面。老旧小区改造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关系民生福祉、关系城市形象、关系城市的长远发展。2021年10月28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了《关于印发山东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内容清单的通知》(鲁建房函[2021]13号),完善类改造的第6条机动车停车位(场、库)要求“增设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或预留电力接口,配备防雨、防雷、防火等安全防护措施,配备灭火器”;并要求“加装汽车充电桩前应明确后期运维主体,确保充电桩长期安全、有效运行。”2021年我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中,共新增电动汽车充电设施64处,可充电车辆数102台,完成投资53万元。2022年我们将持续推进老旧小区电动汽车充电桩的加设工作,在资金场地条件和居民意愿具备的条件下进行改造,提高老旧小区电动汽车充电桩覆盖率,为电动汽车车主充电提供更多便利,切实保障电动汽车充电安全,提升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加强充电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方面。小区内设施应交由供电部门统一管理和维护。
最后,衷心感谢各位代表长期以来对我市住建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恳请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