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类型:A
临建建议字(2022)第24号
对市人大二十届第一次会议第20220274号
建 议 的 答 复
尊敬的闵彬彬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老旧小区供水改造的建议》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市城市供水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对于您所关心的“住宅小区抄表到截至目前户、供水设施移交维护、明确改造费用出口”问题,现答复如下:
城市供水与人民群众的生活生产息息相关,事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我局始终高度重视城市供水工作,始终坚持强化行业监管,加快公共供水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城市供水安全,保障了我市城市发展和居民生活用水需求。
一、老旧小区供水改造基本情况
推行老旧小区供水设施改造,即城市供水“一户一表、计量出户”改造(以下称“户表改造”)可有效规范和保障供水企业和居民用户双方责任、义务和合法权益,化解用户、供水企业、物业公司涉水纠纷,降低小区内部管网漏损,防止供水水质二次污染,进一步改善居民用水水质,促进水资源节约与合理利用,在建设节约型社会和节水型城市方面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多年来,我局大力推进户表改造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同时为实施阶梯水价创造了良好条件。以中心城区为例,截止目前,供水企业按照“一户一表”计量收费到户总计约51万户,其中老旧小区户表改造用户23万户,改造老旧小区内部供水管网及用户供水管道3000余公里。“十三五”期间,市区公共供水漏损率降低约9%。其中,通过老旧小区户表改造降低漏损率估算约占2.8%,年均减少漏损约260万立方米。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多年来,户表改造工作主要在主城区范围开展,改造费用全部由居民用户承担,近几年因改造费用等问题导致该项工作渐趋缓慢。截至目前,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有公共供水总表计量用户约9万户。
(一)政策和改造资金来源问题。户表改造费用全由用户承担,财政和供水企业均没有相应的改造补助资金,居民改造意愿低。老旧小区特别是破产企业、还建社区居民不愿或无力承担改造费用,改造资金已成为制约户表改造工作的主要因素。
(二)物业公司及居民的配合问题。有的小区物业公司或业主委员会不愿牵头改造工作;有些居民用户对户表改造工作不理解;另外在改造过程中需破路等施工,物业与居民配合不够积极,有的甚至加以阻挠。
(三)部分供水企业认识不到位。目前,中心城区供水公司有国有企业、合资企业、民营企业,企业性质多样,运营管理水平不一,有的供水企业对户表改造工作认识还不到位。
三、工作进展情况
(一)列入老旧小区改造范围。2020年7月6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印发临沂市深入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字〔2020〕81号),明确老旧小区供水设施改造列入老旧小区基础类“应改尽改”内容,并制定供水设施改造标准。但在实施过程中,各区未进行供水设施改造。
(二)开展专题考察调研。为加快推进老旧小区供水改造工作,我局多次到城区各供水企业就户表改造推进情况进行了实地调研、摸底调查和督促指导,并会同市直有关部门到济南、杭州等地市考察学习户表改造经验做法。通过调研学习发现,我市城区户表改造工作在政策推动、财政补贴等方面与其他地市存在一定差距。
(三)研究制定小区供水设施改造移交政策。在摸底调查、考察学习和专题研究的基础上,我局制定了《临沂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供水设施改造移交实施方案》(以下称“实施方案”),并征求市直有关部门、各区政府(管委会)以及供水专营单位意见,目前正在就改造费用问题与市财政部门进行沟通。该实施方案拟参照我市中心城区住宅小区供热、供电设施改造的做法,落实市政府〔2021〕第5号会议纪要要求,由市、区财政和供水专营单位按照“各出资三分之一”的原则,分担改造费用,出台老旧小区供水设施改造配套支持政策。该政策出台后,可有力推进老旧小区供水改造,从根本上解决改造资金瓶颈问题,并实现将改造后的供水设施移交供水企业按国家和行业标准纳入统一运行维护管理,即改政策出台实施后,可同时解决“住宅小区抄表到户、供水设施移交维护、明确改造费用出口”问题。届时,各县可参照制定相关政策。
四、下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局将采取以下工作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大户表改造工作推进力度。进一步完善老旧小区供水改造实施方案,积极推动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加快推进改造进度,保障老旧小区供水改造顺利实施。二是结合老旧小区各专业经营设施改造,组织合理制定工作方案和改造计划,确保该项工作有序开展。三是加强供水企业与老旧小区用户关于供水改造工作的主动对接,简化办事程序,为居民提供高效、优质、便捷服务。四是加强供水改造宣传和引导工作,切实提高供水企业和居民用户对供水改造工作的认识。五是在实施过程中加强监督管理,保证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和供水设施顺利移交运维管理。
最后,衷心感谢各位代表长期以来对我市住建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恳请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