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类型:A
临建建议字(2023)第12号
对市人大二十届第二次会议第20230120号
建 议 的 答 复
尊敬的解祥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建设小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受产业政策、政府补贴及资金投入等多方面影响,我国电动车产业得到了飞速发展。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3号)要求,2020年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等十六部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的实施意见》(临发改能源〔2020〕70号)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充分调动各有关方面积极性,切实解决当前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难题,并根据文件要求,制定实施了一系列措施。
一、各部门协同配合方面
2021年以来,临沂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和国网临沂供电公司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居民小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通知》(临发改能源〔2021〕242号)文件,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居民小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文件明确提出按照“梯次配置、就近充电”原则,结合城市更新和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大力推进我市居民小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提高居民小区充电设施建设比例,形成适度超前、快慢相济布局合理的充电网络,至2025年,全市具备建设条件的小区实现公用桩全覆盖、自用桩“应装尽装”,满足居民绿色出行需要,住建局将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做好配合工作,为大美新临沂的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老旧小区配置方面
老旧小区改造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关系民生福祉、关系城市形象、关系城市的长远发展。2021年10月28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了《关于印发山东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内容清单的通知》(鲁建房函[2021]13号),完善类改造的第6条机动车停车位(场、库)要求“增设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或预留电力接口,配备防雨、防雷、防火等安全防护措施,配备灭火器”;并要求“加装汽车充电桩前应明确后期运维主体,确保充电桩长期安全、有效运行。”
2022年我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中,共新增电动汽车充电设施275处。2023年我们将持续推进老旧小区电动汽车充电桩的加设工作,克服老旧小区院内面积小、选址难、配电容量不足等问题,提高老旧小区电动汽车充电桩覆盖率,为电动汽车车主充电提供更多便利,切实保障电动汽车充电安全,提升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最后,感谢解祥波代表对我市小区配置方面的建议,在与解祥波代表汇报后,对我们的回复给予认可,对此我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感谢您对我局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并期望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得到您们的关心与支持。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聚焦问题、创新举措、完善机制,着力推动全市住建行业高质量发展,切实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幸福感。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