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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1438332361/zfw/2023-0000355  发布机构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3-09-04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对市人大二十届第二次会议第20230146号建议《关于加快制定临沂市物业管理条例的议案》的答复

对市人大二十届第二次会议第20230146号建议《关于加快制定临沂市物业管理条例的议案》的答复

2023-09-04   作者: 点击数:  

办理类型:A

临建建议字(2023)第14

 

市人大二十届第二次会议20230146

    

 

尊敬的刘元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制定临沂市物业管理条例的议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临沂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地方立法计划》有关要求,《临沂市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由市住建局负责起草,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拟于20238月完成初审。

下面针对您提出的几个问题作出如下答复。

一、我市物业管理工作基本情况

物业管理涉及千家万户,是重要的民生工程。2014年,我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理顺了物业管理体制,推进物业管理重心下移,物业管理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和快速发展的道路。随着我市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物业管理行业已经进入了一个迅速发展时期。截至目前,我市物业服务企业751家,物业从业人员7万余人,住宅小区内城镇化居民户数约119.2万户,人口总数约325.3万人。随着物业服务领域不断延伸,已从单一的住宅小区,发展至办公、商业、工业、学校、医院、城乡环卫一体化等多个领域,物业服务市场日益活跃,物业管理行业的发展为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巨大贡献,承担了普查统计、宣传等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特别是近几年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物业行业严格落实防疫要求,履行物业管理职责,切实做好物业区域疫情防控工作,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力量。

我市通过开展党建引领沂蒙红色物业、物业领域专项整治等工作,3122个小区实现专业化物业服务覆盖,专业化物业覆盖率达90.65%成立业委会2768个,业委会组建率达90.52%,超额完成省厅要求的60%目标。《新华社》、《人民网》等媒体先后刊发临沂市物业管理工作经验,我市探索推进电梯保险+服务模式、兰山区诉调对接中心等多项工作在全省范围推广。2021年,全省物业领域整治现场会在我市召开,我市做典型发言。2022年,我市在全省新一轮物业服务行业文明创建启动视频会议上作典型发言。

在物业管理工作取得长足发展的同时,也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面临着新的形势和挑战,比如(一)业主委员会成立难、成立后作用发挥不够;(二)部分物业企业服务意识差、运作不规范;(三)业主对物业管理认识不到位、缴费意识淡薄;(四)部门责任有待厘清加强;(五)专营单位义务履行不到位,矛盾转嫁到物业企业;(六)物业服务费调整难,物业服务企业生存状况堪忧;(七)大量高品质小区的投入使用也对物业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等问题。同时,物业企业资质许可事项的取消,也给我们物业行业管理带来了很多新的问题和挑战。这些问题的存在和新形势的要求,导致物业管理方面纠纷和矛盾不断发生,物业服务水平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的需求有着一定的差距,所以市人大常委会确定制定切合我市实际的《临沂市物业管理条例》非常及时,非常必要。

二、立法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2021年,《临沂市物业管理条例》被列入全市立法预备项目和调研项目后,市住建局党组高度重视,抽调精兵强将,成立立法工作专班,明确成员任务分工,在市人大常委会城环资工委和法工委的指导下,形成我局工作方案,编制了《立法材料汇编》,搭建了《条例》立法章节框架,完成了初稿起草工作,根据县区主管部门和部分物业骨干企业的意见和建议,对初稿进行了修改和完善。根据工作需要和市委书记任刚同志关于物业问题要硬抽人抽硬人、干硬事硬干事的批示要求,成立全市物业领域突出问题综合整治工作专班,工作专班下设6个工作组,从全市有关部门抽调36人,其中县级干部7名,正科级干部8名,副科级及以下干部21名,在全市开展为期一年物业领域突出问题综合整治工作,集中整治期间,抽调人员全脱产集中办公双专班协同配合共同推进,切实做好立法的各项准备、调研、起草和制定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条例》立法工作任务。

(二)问卷调查,深入调研。为充分调动各县区(开发区)积极参与立法工作,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增强地方立法的民主性和科学性,印发了《关于开展<临沂市物业管理条例>立法工作的通知》,向社会各界开展问卷调查,向业主、各县区物业主管部门、物业企业、开发企业、社区、专营单位、业主委员会代表等征集意见,并结合近几年物业管理、服务方面遇到的问题,进行座谈交流。深入社区、小区、物业企业进行调研,结合物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围绕当前物业管理中面临的几大问题,如住宅小区业主大会及其委员会的职能定位和法律地位、住宅小区业主自治与基层社会治理等问题进行了深入调研。

(三)外地取经,学习提升。为提高立法质量,切实解决物业管理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我局联合市人大常委、相关部委赴省内外考察学习外地市经验做法。2021年,赴扬州、重庆、汉中学习执法进小区机制、物业属地管理机制等方面的经验做法;2022年,赴济宁、威海、潍坊等地考察学习了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全域提升红色物业、物业企业监管等经验做法;2023年,赴黄山市、南平市、梅州市、韶关市、吉安市、滁州市学习考察物业条例等立法先进经验做法。

(四)开展整治,夯实基础。20215月,市政府和市纪委分别成立工作专班,共同推进物业管理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和小区突出问题整治工作。通过双专班推进机制、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日常考核机制等机制体制,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

、下一步工作打算

按照立法工作计划,目前已形成《条例》草案初稿。下一步,我们还将结合您的建议,加强物业企业招投标管理工作,学习研究先进小区业委会管理经验,加强业委会选举环节监督,将先进经验融入到《条例》中去。

我们将在市人大常委会指导下,继续做好条例立法相关工作。

一是在现有初稿的基础上,继续广泛征求业主代表、物业服务人、乡镇街道物业行政主管部门、物业使用人等意见,广泛开展调研活动,对初稿再修改、再完善。二是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方案的安排,结合草案起草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有针对性的考察学习。

我市的物业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还有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我们相信经过政府、物业企业和广大业主的共同努力,物业管理行业作为具有强大生命力的社会化服务产业,一定会取得更大的进步和发展,为大美新临沂的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如您有更好的建议,也可以直接和我们联系

最后,再次感谢刘元迅代表对我市物业立法工作的关心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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